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新农村公路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新农村公路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邀请

四川硕亿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新农村公路维修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SY********

2.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新农村公路维修项目

3.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硕亿建设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四川省烟草公司广安市捐赠资金和广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第一批)

资金预算:19.8164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非中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请于2023年 11 月 1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至2023年 11 月 21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获取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询价资格不得转让)。

3、供应商获取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询价文件: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单位介绍信(自行下载)、经办人身份复印件、支付凭证扫描成PDF发送至*********@qq.com邮箱,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截止前把原件递交给代理公司,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八、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通江三路358号4楼(春天茶府楼上) 。

3.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将报名资料原件递交至代理公司(四川硕亿建设有限公司)。

  1. 询价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通江三路358号4楼(春天茶府楼上)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2*****753

代理机构:四川硕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西界莎拉4楼48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3*****519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标签: 公路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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