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总回风巷标准化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9#号总回风巷标准化治理施工招标公告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二采区9#号总回风巷标准化治理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YXMK-2023-10-011

采购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

2023年11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二采区9#号总回风巷标准化治理施工项目

2.项目编号:YXMK-2023-10-011

3.采 购 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

4.采购方式:本项目邀请你单位参加采购谈判。你单位需要以采购文件为依据进行响应报价,提供响应文件。

二、采购范围

二采区9#总回风巷井下管路整理,电缆吊挂整理,巷道部分地段顶板重新支护及补强支护(原支护排距超距);巷道铺板,刷漆、喷浆;巷道卧底、平整、挖砌排水沟,底板硬化、巷道内风水管路更换及重新吊挂,巷道喷浆及淋水点重新使用防腐材料进行支护;包含运输使用物料、水仓清挖、轨道修复工程、硐室修复、安装回撤巷道内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具体施工内容根据矿方施工要求,技术参数、生产接续进行调整施工。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响应供应商具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于2023年 11月16日起至2023年11月18日18时止(上传响应文件并报价),第二轮报价时间为2023年 11月18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18时(仅报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1,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二)首次参与者,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2,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本项目为电子采购,提交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本章四(二)规定。

(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8:00(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xy.minegoods.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响应供应商可登录后在“服务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三)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

(二)响应供应商于2023年11月23日15:00在裕兴煤矿开启响应文件会议,无异议后按照与采购人谈判结果进行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懿 135*****850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详见采购邀请书

2

项目名称

详见采购邀请书

3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书

4

项目地点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书

8

计划工期

110日历天(不含节假日、不含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停工)

9

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10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邀请书

11

踏勘现场

自行现场踏勘并登记

12

响应供应商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获取响应文件后3日内

13

采购人书面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

收到疑问或异议3日内

14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及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5

偏离

不接受偏离

16

分包

不允许

17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响应文件澄清资料

18

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8:00



19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

20

响应报价的要求

1.该报价应是供应商正确、全面完成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

2.固定单价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执行一般计税方法。

3.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21

采购文件有效期

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算起)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逐页签盖响应供应商电子章及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人名签章。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3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齐全。

24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25

谈判程序

/

26

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谈判评审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7

是否授权谈判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成交供应商公示

不公示

29

履约担保

/

30

合同签订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本次采购响应供应商有两次报价机会(包括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有一次降价机会)。

二、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一)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二)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三)不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三、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四、响应报价评审

谈判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市场均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价,否决其响应报价。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一)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二)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谈判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评审小组的要求。

六、评审结果

(一)响应供应商第二轮响应报价低于最高响应限价时,提交谈判评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

(二)谈判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合同编号:

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合同价款(含税价):

第二条 承包范围和内容

1.根据发包人书面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工作联系单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承包人施工范围应包括施工图纸、工作联系单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承包人有责任对已经发包人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工作联系单及工程量清单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施工图纸、工作联系单及工程量清单与施工现场不一致或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工程施工前进行及时的完善。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保修、包风险的形式由承包人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包风险、包保修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具体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含节假日)。

2.以上合同工期已经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除发生下述第3款中情形,工期不予顺延。

3.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确已造成竣工日期或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就工期顺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未按时提出申请的,视为承包人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发包人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予以顺延。

第五条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零星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计价(全费用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清单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按实际工程量计算总价,最终以发包人的审计值为准。

2.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增减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含保险费)、制作安装费、日常维修费、材料费、机械费、装卸费、维护管理费、各项检(试)验费、临建费、运杂费、上下力施工措施费、缺陷修复、返工修复、夜间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赶工措施、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水电费、利润、各种规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与场内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税金、约定年限内的保修费、风险费、所需证照办理以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合同履行期间的政策及市场风险(含政府规定的施工停滞),发包人无需再另行支付其他价款。

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会因本工程的漏项、计算错误或其他失误而调整,也不会因其他任何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和机械等的市场涨价及政府的有关调价文件)的差异或变化而调整。发包人已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或工作联系单或工程量清单中有但承包人实际未施工的项目或施工不到位的,相应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承包人已去工地现场实地勘察,充分考虑到现场实际情况,与该工程相关的所有配合协调及临时用地等费用都包含在此包干总价内。

3.合同内的工程价款结算:工程量据实结算,单价执行本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

若发包人需在工作联系单、工程量清单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承包人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承包人。若无正式书面委托,发包人不予结算。

4.如遇与图纸不符内容或地下出现不明障碍物,进行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涉及工程变更或现场签证费用计算方式为:

(1)签证、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报价中项目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无论增减多少工程量,均不调整综合单价。

(2)签证、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报价中子目类似的,综合单价按类似子目执行;无类似子目的,采用《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标准及材料价格均按投标报价水平同比例下浮(无报价的材料、分部分项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单价)计算,其相应综合单价及材料市场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及发包人的跟踪审计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价。

(3)承包人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发包人进行结算核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审计主管部门的审计值为准。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施工 日后,书面通知发包人,自发包人收到通知之日 个工作日内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与承包人进行结算(合格工程量以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标准为判定标准)。

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发包人结算审计批准之日 个工作日支付至实际结算总额的 %,剩余 %的结算款额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向承包人返还。

3.保修金按质保合同书的约定支付。

4.支付进度款同时发包人有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同期用量扣除)、各种罚款、违约金等。

5.承包人账户信息
承包人收取工程款的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如有变更,承包人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对承包人项目部以承包人名义出具的印章、提供的账户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发包人没有义务核对,如印章、账户不真实,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财务管理制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以便发包人凭发票和收据予以付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在约定付款达到 %时,需向发包人提供结算价款全额发票。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相关材料和设备如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检测的,按规定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发包人或监理在场监督执行实物封样机制(对一些涉及到材质、款式、颜色、工程质量的物资,在选定前必须进行封样,包括不限于 ,送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若施工中出现与封样留存不一致的材料,承包人应按该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发包人,并重新调换成与封样一致的材料,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除合同约定的甲供材料外,发包人有权对任何材料品牌、质量等做出要求,为确保质量,必要时发包人可暂定材料供应厂商,再由承包人签订采购合同。发包人和厂商商定的价格作为最终的材料结算价,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此部分材料改为甲供的方式,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此部分材料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该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3.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规范或合同约定标准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封样标准的主辅材料设备,可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拆除或重新采购,且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试验、化验报告单等质量证明。使用质量不合格或缺少质量证明的材料,由供应方承担质量责任。

5.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同时其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材料报价表中所承诺的质量水平。采购的材料、设备在进场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供样品报验,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对达不到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必须清场处理;对报验的样品两次达不到材料报价表中所承诺的质量水平,承包人承担 元的罚款并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等责任和引发的一切损失;对未经发包人认可的产品或不合格产品擅自用于工程,将视为使用该产品的工程部分不合格,必须做返工处理、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达到合格要求,承包人承担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工期延误等责任及引发的一切损失,如发生以上事实两次将处以 元以上罚款。

6.因施工或供应等原因需要材料代用时,由提出代用的一方与发包人联系,并取得设计部门和发包人的签证认可,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代用。

第八条 工程验收、竣工、保修

1.工程质量和验收,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质量达到 标准。

2.隐蔽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在工程实施隐蔽前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监理、发包人人员参加验收检查,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果监理、发包人接通知后未能按时参加验收检查,承包人可自行检查隐蔽,做好隐蔽记录,若因自行检查隐蔽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复检。隐蔽后如发包人提出复检,承包人应予同意;如复检合格,复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复检不合格,复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通知发包人而自行隐蔽,发包人要求复检不论复检合格与否,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按设计要求进行返工和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承包人自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其返工或修理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4.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协助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签署验收证书,办理工程交接。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作为结清工程款的依据。

5.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备齐全部竣工资料移交给发包人一式 份。竣工资料包括:(1)开、竣工报告;(2)工程竣工图____、变更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3)设备材料产品合格证明或质量试验、化验报告单等;(4)事故处理总结材料;(5)竣工结算书;(6)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

6.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所有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发包人及监理确认并签证。

7.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当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发包人将提出警告,警告之日起 天内承包人仍无改进,则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或停工,返工和停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工期不予延长。

9.承包人负责按照工程总进度计划中有关验收安排的要求及时准备验收资料并事先做好自检,交由总包方并陪同总包方按照监理和发包人的验收安排进行本工程的四方验收。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计划或工作安排的延误,承包人承担由于工期延误而引起的各方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延长。

10.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施工规范、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检验标准、验收规范、严格按规定施工。

1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申请专项竣工验收。承包人必须保证一次性通过发包人及监理的验收。

如验收不合格,则由承包人负责立即无条件修正、更换或者重做,直到验收合格为止,且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发包人的权利义务

1.指派为 发包人代表(联系电话: ),对承包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负责合同履行。

2.负责提供 套施工图纸,以便承包人进场施工。

3.对承包人施工进展及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有关方进行工程验收。

4.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5.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提出质疑,对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的地方,发包人有权制止和责令返工,因返工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其他

第十条 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1.承包人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的工程整体安排及调度。

2.承包人应根据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3.承包人负责提供详细的工程内容清单并按清单配置要求实施项目。

4.承包人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所有协调工作。

5.按时按质量标准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并交付使用,提供完整详细的结算资料。接受发包人现场代表的领导和监督。

6.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一切事故,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一切经济损失。

7.工程交付使用后,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或者保修期内疏于维护导致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责任及其他一切经济损失。

8.施工中承包人注意对施工现场已有的建筑物及地下、地上市政配套设施及电缆沟,树木等进行保护,如非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损坏,则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9.在施工中由于承包人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担。施工中造成周边村民人身与财产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

10.承包人负责提供 套竣工图纸报发包人,并协助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11.其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非发包人原因所导致的逾期竣工,视为承包人违约。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应按结算总造价的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据实赔偿。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应付未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逾期竣工超过 天的,承包人须按本合同约定认可工程量的结算总造价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未按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所提交资料(含图纸)施工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除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外,还需按认可工程量的结算总造价的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经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无权取得任何工程款项,并退还已经收取的工程款。

3.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使用分包单位、转包、挂靠的,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立即要求承包人及/或该单位退场,并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结算。

4.承包人所报结算不得弄虚作假,若承包人递交结算值与最终审定值差额超过 %的,则由承包人按核减额的 %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特别约定

承包人或承包人工人发生集体停工、切断水电、妨碍工程正常施工、围堵发包人办公地点、聚集到党政机关上访、阻断交通、妨碍售楼、拦阻党政机关领导交通工具、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胁迫发包人工作人员等行为的,以上事件无论是何种原因引起的,均属于承包人管理不善,构成违约,承包人除须做好调解处理、及时疏导、化解纠纷外,每发生一起此类事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6.其他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取千元以上)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以现金形式补足。

2.当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相应的工作时,发包人有权顺延退还保证金的时间,并以此充抵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及质量违约金及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3.当承包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时,发包人有权以该履约保证金充抵发包人所造成的损失。

4.除按合同约定扣除外,履约保证金(无息)于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承包人。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动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2)未经发包人同意且无正当理由,拖延开工超过 天(以发包人的书面开工令记载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未按发包人指令在限期内采取措施,纠正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安全、质量要求的情况;

(4)没有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

(5)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的;

(6)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双方各执 份;副本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单项工程委托单》指定范围和甲方书面安排内的全部内容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章):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安全协议书

发包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

承包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杜绝和减少合作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责任与义务

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和发包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运行安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承包人的人员遵守发包人的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发包人管理人员有权对合作项目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行使处罚权,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承包人人员限期解决不安全隐患、采取防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停止作业、撤除人员,经矿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平衡会,对合作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平衡、协调。

7.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矿方审查后实施,在开工前向所有参加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传达并签字、考试。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一切安全活动,并遵守发包人的一切规章制度。承包人进入现场,须经发包人同意并签订本协议。承包人应指定负责人,便于过程中的协调、联系。

9.承包人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接受发包人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处罚,按照要求制定措施对安全检查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缴纳罚款。

10.承包人操作过程中发包人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发包人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责令停工整顿。

11.承包人人员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不涉及发包人。

12.承包人因其安全资格等级降低失去资格或安全资格证被收回的,发包人有权解除、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安全防护

1.承包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承包人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从事作业人员,也必须经过相关正规操作以及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2.承包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齐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接受发包人人员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3.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承包人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需要,必须是质量合格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5.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一切设备、设施(安全设施、通防设施等)及管线要有有效保护措施,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三、施工人员管理

1.承包人的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禁止班前班中喝酒、寻衅闹事。承包人须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如违反造成的处罚及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按规定缴纳各类保险,如发生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行政罚款和经济损失。

3.承包人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承包人的人员出现罢工、消极怠工、上访、打架斗殴等事件,对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凡在新矿集团权属单位出现过以上情况的人员,承包人应立即辞退,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入场。

四、事故处理

1.承包人在项目过程中发生各类人身、机械事故等情况时,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2.承包人对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治疗、陪护及接待善后工作,并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承包人出现事故,发包人根据其条件提供相关条件并协助救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履行,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加强自身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人身、机械及其他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其他人员发生事故,根据事故分析责任划分,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承包人在处理1-5项中的各类事故中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由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承担,需发包人协调的,发包人应予以办理。

五、安全违约规定

1.承包人缴纳10万元作为承包人的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次月交由发包人财务部门保管,工程竣工结束后当月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2.承包人要严格执行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处罚金,按月进行考核兑现。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和管理事故,安全处罚处理不当,未按条款四妥善处理的,将扣除安全保证金;正常遵守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本合同规定,剩余安全保证金将于合同结束当月由发包人退无息还承包人。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未尽事宜,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

2.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棋盘井充填分公司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1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1.符合采购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

2.响应供应商按照最终响应报价明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一、响应报价函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含税总价(按633卷进行报价,不作为结算依据)进响应此项目,税金人民币(大写) (¥) ,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按时开展工作;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三、响应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总报价

含税:大写: 小写:

工期承诺

项目负责人

其他声明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注:

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四、响应报价明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明细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价

(元)

1

2

合计

注: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

2.本表格数量和含税合价仅为报价之用,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最终按照含税单价以双方验收确认的数量进行结算。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实施方案

响应供应商据实详细填编写,格式自拟。


六、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响应供应商据实详细填编写,格式自拟。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

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准化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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