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
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
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2.2建设规模: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房屋安全性鉴定,合同估算价约40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001 | 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 | 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 | 40 | 30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必须具备项为: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高级工程师职称及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家,重发公告;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请申请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预审材料于2023年11月21日15:00至15:30的到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明溪路18号二楼212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2需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如下:
(1)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规定地点。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
联系人:沈文金 联系电话:/
8.2招标代理:苏州润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19号
联系人:姚怡君 联系电话:0512-********
9、公告期:2023年11月16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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