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可卸垃圾车配套垃圾箱招标公告
办公室可卸垃圾车配套垃圾箱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原州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的委托,对原州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可卸垃圾车配套垃圾箱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固(原)交政采【2016】4号)采用公开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原州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可卸垃圾车配套垃圾箱政府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3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参数
产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可卸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
(1)产品规格尺寸:1200*1820*1400mm(2)产品材质:产品整体采用Q235A型钢板,底板为4mm,侧板与前后封板为3mm。滑门为1.8mm冷轧板.(3)技术要求:前封头安装勾臂车配用挂钩,前装6寸韩式PU全刹活动方向轮,后配镀锌滚轮。投料口采用2翻门设计。翻门下部安装有发泡胶海绵进行减震处理,金属表面喷涂环氧富锌防锈底漆,表面采用醇酸面漆。底梁采用12#国标槽钢。(4)箱体工艺:箱体所有钢材均为国标产品,箱体容积3立方米。箱体底板4mm、侧板3mm,无变形、弯曲、损伤、损坏等缺陷。接口、企口处的拼缝应均匀一致。具有自卸功能。后门可开启,并有密封和锁紧机构,确保污水不外泄。供应商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在,转运箱表面统一喷涂国家环境保护标志,不含喷涂费用。配套垃圾箱要与2013年、2014年采购车辆相匹配使用。
中国
个
238
2.项目编号
2.1政府采购文件编号:固(原)交政采【2016】4号
2.2委托代理编号:NXHLZB-16-03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供应商特定资格
(1)投标单位所投钩臂式垃圾车配套垃圾箱,必须与2013年及2014年采购的3m3长安钩臂式垃圾车(SC1022DB4N)和3m3金杯钩臂式垃圾车(SY1044ATF)配套使用。
(2)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提供所投垃圾箱样品,详细图纸及详细参数,必须与2013年、2014年采购的3m3钩臂式垃圾车进行现场配套操作。
(3)资质要求:投标商必须是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必须要有“生产垃圾箱
(4)投标单位需通过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GB/T28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是AAA信用等级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现场核查原件。
(5)投标单位具有自主品牌,并提供品牌注册证书原件
备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进行审核;
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4.公告及报名时间
4.1公告时间:2016年1月26日至1月30日
4.2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6年1月27日至2月2日,登陆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在首页“固原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进入报名系统。特殊项目须经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月2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2获取方式: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上下载。
5.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5.4标书费缴纳:供应商必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用转账方式于开标前提缴,同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标段;开标前1小时将进账单送代理机构核验后,开具标书费收据,开标时审验资质备查。
单位名称: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行固原支行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3日14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14时30分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7.2缴纳方式及时间:各投标人利用CA锁登录“固原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报名系统,在菜单“投标人”处点击 “保证金缴纳”找到相应的投标项目标段,点击“交纳”,在“标段交纳信息”中点击“获取”,获取交纳账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缴款时间、数额通过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时缴纳,并保存好缴纳凭证作为投标依据。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6年2月21日前
7.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项目完成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9.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原州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名称: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财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刘芳 ****-*******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刘霞 0954—2086789
宁夏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 1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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