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ZX2023-CG050)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ZX2023-CG05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服务期限:以3年为一个维护期。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起,为期3年。维护期结束后,需提供为期6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内乙方须继续提供运维服务。
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采购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 |
01 | 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00 | 675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请于 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苏仙区京伦酒店温福特10楼1012号)领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及《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领取;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京伦酒店温福特10楼101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八、确认: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收到本采购文件后,请于2023年11月 27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附件2)确认是否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2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苏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京伦酒店温福特10楼101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73*****5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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