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PTXMT-采招32号

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的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处置,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服务机构,合同 包一的服务机构委托其负责普罗达克森一二期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服务期限 为一年;合同包二的服务机构委托其负责水质净化公司所属的闽中三期、荔城、秀屿、北 岸、石门澳、湄洲岛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含各污水处理厂脱泥、投药)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范围:普罗达克森一二期污水厂(约150吨/日)、闽中三期污水厂(约50吨/日)、 荔城污水厂(约30 吨/日)、秀屿污水厂(约8吨/日)、石门澳污水厂(约5吨/日)、北岸污水厂(约2吨/日)、湄洲岛污水厂(约2吨/日)污泥处置。

(1)合同包一(普罗达克森一二期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每日约处置污泥 150吨,壹年约计*****吨。

(2)合同包二(闽中三期、荔城、秀屿、北岸、石门澳、湄洲岛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 运服务项目)每日约处置污泥97吨,壹年约计*****吨。同时须负责各污水厂脱泥工艺设 备的生产运行操作、清洗滤布、设备滑动部位润滑保养、现场卫生清理及污水厂投药车间固体药剂的投加制备及车间卫生整理。

2、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要求

2.1基本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污泥处置技术工艺制砖工艺或焚烧工艺或土壤利用(分为园林绿化、农 用、土地改良、林地利用)或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泥处理技术工艺,且必 须通过当地政府环生态环境部门的环评批复。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处置处理技术及工 艺且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相关法规要求,在招标人委托范围 内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招标人有权对污泥处置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考核,投标人须承诺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 年内未受到有关环生态环境部门或相关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 如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保证该技术及工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提出指控,中标人应自行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招标人概不负责。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转让、处置授予的污泥处置处理权。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中标应自行承担费用(包括本招标项目下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泥处置处理项目设 施费用、装卸、运输费、污泥处置中各项环保费、检验、验收、保险、脱泥、投药、保险 费、人身意外险、劳务、管理、利润、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合同 包含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 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置处理、储存污泥,处置处理、储存过程不能造成二次污染及影 响生态环境,处置处理结果必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污泥处置减量化、稳 定化、无害化的目的。中标人污泥处置处理过程造成二次污染及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或处 置结果不能满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政策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不负任何 责任。

(5)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合同包一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对招标人提供的污泥 (含水率≤80%+3%,日均约150吨)进行接收和处置;

(6)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合同包二的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对招标人提供的污泥 (其中闽中、石门澳的污泥含水率≤60%+3%,其他各厂污泥含水率≤80%+3%,日均约97吨) 进行接收和处置;同时须根据厂部生产要求及时做好脱泥、投药、搬药、配药、投加等工 作;负责脱泥车间地面、天花板、窗户、外墙及设备等清扫保洁;定期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滤布清洗、设备润滑维护等工作;发现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情况时须及时上报厂部;认真做好各项目工作且必须规范各种记录、签名,机电设备要有维修记录等并建立台账;配备人数需提供满足全天制生产要求, 自行排班;服务人员需经厂部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负责加药车间及值班室的清扫保洁工作,保洁、安全防护用具自行配备齐全,有序摆放、使用完必须归位。配药人员应按照招标人的工艺管控要求控制各种药剂投加量,如未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单盲目投加,造成药耗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负责脱泥、投药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垃圾应当日及时清理干净。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各级检查的工作。若未能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另行安排他人清理,费用从中标人承包款中扣除。

(7)中标人必须在场内安装经有关质监部门校准过的地磅,须提供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 盖公章。

(8)中标人必须及时对污存放场地进行清洁冲洗,保证场地的清洁卫生。若中标人未 能及时完成场地清理,招标人将书面通知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按1万元/次进行处罚;若中标 人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 中标人承担;上述费用直接从污泥处置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内累计出现5 次没有及时清运的违约情况,招标人有权予以中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

(9)中标人应当提交每个月污泥用量及处置后产品的去向证明,如污泥未处置完毕应 提供处置现场污泥存放视频及照片佐证材料等证明。同时提供每趟次污泥到厂过磅的计量磅单、现场过磅照片等;

(10)莆田市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污泥处置过程和结果实施监管,对污泥处置的后续环节仍将持续跟踪,中标人应对污泥处置过程及后续处置结果形成书面报告 并提供详实数据供招标人监督与审查及作为结算的依据;遇紧急情况,在可能严重影响公 众利益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招标人、中标人和各污泥接收单位应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确保污泥产生、 运输、处理量相符:污泥处理处置相关单位要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定期将台帐、报表、运 转联单上报招标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禁止污泥运输、处理处置单位接收无转运联单 的污泥,禁止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超处理处置能力接收污泥。

(12)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中途提高污泥处置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 约保证金,并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2.2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陆运;

(2)车辆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运输车辆须固定至少2 部专车专用,须提供承诺函,未 提供视为无效标且中标合同签订后具备可立即接纳并合规运输招标人污泥的设备设施、运 输车辆等工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

②运输车辆:用于运输的车辆必须为半封闭箱式运输车且根据运输方案设计线路合理 安排车辆,车辆须配备灭火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在污泥运输过程中开启卫星定位系统 等运输安全的专业装置,且车辆运行状况良好、内外整洁;车辆均须办理车辆保险,包括

车保险、第三者保险等。

③车辆需提前进行检查及保养维护,对所有可能发生故障的易损件全部进行更换,途

中定时检查车辆情况;

④中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包括污泥处置所需的载装机铲车等),不得是破旧、故障或接 近报废等劣质的车辆,车辆须运行状况良好、内外干净整洁。

⑤中标后需提供投入使用车辆的行驶证、车辆外部及内部照片等。

(3)中标人应于操作前提供操作方案、时间计划,及如遇雷雨天、大风天等特殊情况 下的应急预案,并在得到招标人批准后遵照执行。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运输任 务不能按时完成,抵达卸货地,需及时通知招标人,中标人享有免责权利,但因中标人原 因造成的上述情况除外。如因中标人车辆保障不到位、运输过程失误、自行改变运输路线 或运输方式时而发生运输货物灭失、短少、损毁等情形,中标人须负责赔偿招标人因此产 生的一切损失。

(4)车辆运输装卸后必须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后出厂,车辆运输途中不得滴漏洒、污 泥散落、掉落道路应由中标人及时清理。 若未及时处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承担相应的 经济、法律责任。出现该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严禁随意弃置、堆放及处理污泥,造成

二次污染。

(5)运输路线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6)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操作进程以及中间发生的各种特殊、突发状况。

(7)招标人有权监督中标人的全部服务,如有不符合招标人要求之处,中标人应予以改进。

2.3污泥处置项日设施要求:

(1)中标人应具备条件成熟的污泥处置场所、生产、设备、设施等,能够在中标合同签

订后立即用于接收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污泥合规处置;

(2)中标人可以采用租赁等方式使用污泥处置场地,并保证场地使用的合法性,任何由 于污泥处置场地使用引起的法律纠纷或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中标人应自行

负责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3)污泥称重计量,需在招标人厂内地磅进行称重计量,污泥到达中标人厂内需再次地 磅进行称重计量,两份计量数据存在细微偏差且偏差值不超过3%的,最终计量数据以招标 人厂内地磅计量数据为准。若两份计量数据偏差值超过3%的,则该次计量数据无效,中标 人需出具书面说明并做出详实汇报,且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则该地磅必须由法定 资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污泥处置场地应具备满足污泥卸车、堆放要求的接收场地,并保证该场地可安全倒 车卸车等基本条件,以及在暂停处置处理情况下至少可连续二十四小时堆放污泥的储量要 求;

(5)运输车辆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检合格,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 一切责任由中标人 承担;

(6)中标人应自行配备合格的污泥装卸设备, 自行负责现场污泥装卸工作;

(7)中标人必须对场地及时进行冲洗并清理干净,保证场地清洁、卫生及时处理。如 中标人未能及时清理,招标人将予以通知责令立即整改并每次扣1 万元,该款直接从污泥 处置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在合同履约期内如累计出现5次没有及时清运的违约 情况,招标人有权予以中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4脱泥、投药的服务人员要求:

2.4.1人员安排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分组分工与驻厂,下述人员数量为最低要求:

闽中厂及石门澳污水厂各4人,荔城及秀屿污水厂各3人,北岸及跟湄洲岛污水厂各2 人。

2.4.2中标人需按要求穿戴整齐、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听从指挥。

2.4.3人员在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因故离岗超过15分钟)、睡岗、脱岗,缺岗、酒后 值勤、玩手机等不履职或不完全履职行为。

2.4.4对于个别玩忽职守、工作不认真负责任、屡教不改的,中标人(如中标)必须无

条件予以更换。

2.4.5人员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

2.4.6 服务期间招标人办公及生产厂区内设备设施及物品因中标人造成丢失或人为损

坏的,按照价赔偿,性质严重的要追究中标人(如中标)法律责任。

2.4.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给予处罚、更换人员或相应的法律追究等。

2.4.8 中标人人员在服务期间由于失职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或发生给招标人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恶劣影响事件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现有服务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如 中标)不得参与今后招标人招投标工作,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 证金。

2.4.9 中标人雇佣的工作人员年龄必须在55周岁及以下。

3、 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遵守招标人(各污水厂)的规章制度;

4、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

5、投标时需提供污泥处置设施故障的应急预案方案。

6、附件:

合同包二《闽中三期、荔城、秀屿、北岸、石门澳、湄洲岛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含

各污水处理厂脱泥、投药)服务项目》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规范考核合同包二:闽中三期、荔城、秀屿、北岸、石 门澳、湄洲岛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含各污水处理厂脱泥、投药)服务项目,在科学、

合理、公平、公开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办法

1、考核机构与职责

由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及考核程序

(1)月考核:考核时,各厂组织人员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闽中三期、荔城、秀 屿、北岸、石门澳、湄洲岛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含各污水处理厂脱泥、投药)服务项

目进行考核,反馈项目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3、考核时间

考核次数、时间:为每周作业时间内,月考核在当月下旬随机抽取一日进行月考核。 月发放费用计算方法:

月实发金额=当月应发金额-当月考核扣款总额

5、考核及标准

考核组根据《闽中三期、荔城、秀屿、北岸、石门澳、湄洲岛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

(含各污水处理厂脱泥、投药)服务项目》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

附表一

闽中三期、荔城、秀屿、北岸、石门澳、湄洲岛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含各污水处 理厂脱泥、投药)服务项目月考核表

类别

考核办法

总分100分

扣分

脱泥、配药

未能及时完成各厂所布置的实际脱泥及配药

的工作量, 一次扣0.2分

20分

台账管理

(1)未按要求规范记录数据的每发现一次扣

0.01分。

(2)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各项记录台账及时

上交厂部存档,未及时提交每逾期一天扣0.01

分。

10分

生产用品

(1)生产用品用具需保持充足,每发现一次

不足扣0.1分

(2)服务期间招标人办公及生产厂区内设备 设施及物品因中标人造成丢失或人为损坏的, 按照价赔偿,并扣0.1分/人·次。性质严重的

要追究中标人(如中标)法律责任。

10分

安全防护

(1)未按要求穿戴整齐、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不听指挥的每发现一次扣0.01分。

(2)未按时对安全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记

录的,每发现一次扣0.01分

(3)违章操作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

(4)对于发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每发现一

次扣0.1分。

(5)未安全给所有设备添加润滑保养的,每

发现一次扣0.05分。

(6)若因中标公司服务人员违规操作以及其 他自身原因导致在服务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的,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中标人承 担,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其中发生一级至三级事故,直接扣5分。并赔 偿相应损失;发生法定的一般及以上事故,则 直接取消服务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上 级部门及政府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事

故调查、裁定。(中标人人员在服务期间由于

失职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或发生给招标人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影响事件的,招标人 有权单方解除现有服务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

人(如中标)不得参与今后招标人招投标工作

20分

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

履约保证金。)

(7)甲方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①一级事故,是指造成1~3人轻伤,或 者造成设备设施严重损坏,或者10万元及以

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二级事故,是指造成3~9人轻微伤, 或者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者1万元及以上,

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三级事故,是指造成1~3人轻微伤 或者5000元及以上,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环境卫生

(1)厂房、车间、桌面、卫生间等各处杂乱

未清理一次扣0.01分。

(2)所有设备、仪表保持整洁,不得有粉尘,

每发现一次扣0.01分。

(3)清运过程中不得污泥溢流,每发现一次

扣0.2分。

10分

人员安排

(1)人员在岗期间存在擅自离岗(或因故离岗 超过15分钟)、睡岗、脱岗,缺岗、酒后值勤、 玩手机等不履职或不完全履职行为的,扣0.02 分/人·次。对于个别玩忽职守、工作不认真 负责任、屡教不改的,中标人(如中标)必须

无条件予以更换。

(2)对于发现的未持证上岗的,或发生打架斗 殴事件的扣0.1分/人·次,且中标人(如中

标)必须立即对当事人予以更换。

(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给予

0.1-0.5分/人·次的处罚、更换人员或相应

的法律追究等。

(4)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配置,每缺少 名,每月扣1分

30分

直接扣款项目

1、中标人应对污泥处置记录及有关详细情况存档(记录由 招标人抽查),中标人应负责在污泥处置场地内现场安装监 控及计量装置,监控视频必须清晰显示现场过磅过程及运 输车辆的车牌号,确保招标人可实时监控和查看污泥接收 情况,视频资料必须保存30口及以上。如中标人末按要求 运输污泥,每趟扣5000元人民币予以处罚。

2、如中标人未按要求运输污泥,每趟扣5000元人民币予 以处罚

3、中标人运输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在污泥运输过程 中开启卫星定位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行,实时接受招标人 监督,并提供每趟运输过程的行车卫星定位路线截图。如 中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开启卫星定位系统,每

趟扣5000元人民币予以处罚。

4、中标人必须及时对污存放场地进行清洁冲洗,保证场地 的清洁卫生。若中标人未能及时完成场地清理,招标人将 书面通知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按1万元/次进行处罚,该款直 接从污泥处置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中标后提供行驶证、车牌号、卫星定位系统账号、密码 等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更换车辆每次扣款

2000元,直接从污泥处置费中扣除。

6、每日产生污泥中标人应于每日17时前及时清运,其中 普罗达克森(闽中污水厂一、二期)的污泥剩余量不得超

过保底存放量50吨、闽中污水厂三期的污泥剩余量不得超 过保底存放量30吨、荔城、秀屿、石门澳、北岸污水厂的 污泥剩余量均不得超过保底存放量20吨、湄洲岛污水厂则 以甲方通知为准且中标人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 达现场进行处置。若上述各污水厂每日的污泥剩余量超过

了各厂的保底存放量,每超1吨,则每吨按中标单价的双

倍金额予以处罚,该款直接从污泥处置费或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

处罚

在服务期间, 一旦被环保部门或交通部门或主管部门或监

督部门检查不合格或是通报,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

备注:本《考核表》每个厂每个月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不扣钱。每个厂每个月总得分在80分以下的直接扣除当月服务费*****元。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生产厂家或取得该材料的相关经销代理证明。

三、报价须知:

1、报价人所报的价格应为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成品材料,材料价格需包括材料费、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项目指定地点的落地价(含卸车)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报价人必须响应相对应项目的国标要求,所有附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报价须装入档案袋内并密封,否则报价无效。

3、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次报价过程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专利说明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报价人应保证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报价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

六、报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代理单位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时间安排:

询价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询价相关文件自行下载。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3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1、本次询价报价人以纸质文件。

2、纸质报价文件送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19弄27号皇城水岸小区1号楼3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4-*******

3、报价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 3、生产厂家或取得该材料的相关经销代理证明复印件。

4、所有的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并密封。

八、联系方法:

询价单位: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先生

联系方式:0594-*******

代理单位: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594-*******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各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询价函

致: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报价单位) 经过认真审阅本次询价的内容及要求后,现报价如下:

序号

名称

详细规格参数

数量/吨

单价

元/吨

总价/吨

备注

1

合同包一 普罗达克森一二期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

2

合同包二 闽中三期、荔城、秀屿、北岸、石门澳、湄洲岛污水厂污泥处置及清 运服务项目

*****

报价格式可自拟

备注:

上述价格应包含主辅材料、人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保险费、人身意外险、“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培训费、年检费、行政办公、服装费、设备折旧、福利、管理费、利润金、所有税费等费用。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标签: 置及清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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