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公告
电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浦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浦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淮安市清浦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浦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市清浦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部医用电梯(7层7站)采购安装及维保
2.2交货地点:淮安市清浦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16年3月31日前交付使用(含供货、安装调试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3.4 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类型B级,型号/参数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类型,施工类别包括安装和维修,C级及以上级别,其他指标满足本项目需要)(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中)。
3、如果投标人非电梯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产品销售、安装、调试、维护等);(授权委托书加盖制造商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4、一个品牌的电梯招标人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若电梯制造商与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电梯的投标,招标人只接受电梯制造商的投标,若参加本次投标的同一个品牌电梯代理商超过一家时,本次招标将取消其所投品牌全部代理商投标资格,制造商仍然可投标;
5、所投电梯的销售、安装和维保均由投标人负责,不转包、不分包(提供由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出具制造商分别授权的安装、维保、销售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金保险证明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方式: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清浦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浦区城南乡 地 址:清浦区人民南路清晏园对面二楼
邮 编:223002 邮 编:223002
联 系 人: 魏主任 联 系 人:胡志伟
电 话:133*****538 电 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 负责人:(签章)
招标监管部门(备案章)
经办人:(签字)
2016年 1月 26日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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