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附属工程

食堂附属工程


[0]食堂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DY********7项目名称食堂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ZJDY********7-BD-001;标段名称食堂附属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1月2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2月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丹阳市第九中学食堂附属工程 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校安工程建设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镇丹公路;
(2)工程规模:绿化及铺装面积约2500平方米、室外给水管约38米、排水管约80米、室外电缆约372米;
(3)工程发包价为: 761242.29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3月 1日- 2016年5月 1日,工期60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铺装、绿化、雨水管、给水管、电缆(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非首次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提交距离本次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接近的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变更手续的,须递交对此变更有行业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⑩依据丹建【2015】121号文规定,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总部注册在丹阳市行政区域内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否则中标无效。
6. 投标企业的施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人员基本配备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施工员

1

施工员证

安全员

1

安全员证

质量员

1

质量员证

其他人员根据工程性质自配

合计 5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8.本工程预算额: 885220.79 元,本工程预算下浮比率:14%,下浮后发包价格: 761242.29 元。
9.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随机抽取中标人方式”。开评标活动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9.1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投标报名顺序,由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代表该单位的号码作为抽签中标的依据。
9.2在规定的抽签时间由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三个中标候选人,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a.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中均无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工程将重新公告。
b.中标候选人中如有不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选择具备投标条件的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
c.中标候选人中无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但投标人中有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若1家单位则直接发包;若2家及以上,采用现场抽签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20161 26 日08:00至 2016 2 1 日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万达广场B座 1122 室(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对面),咨询电话:****-******** ******** 186*****188
10.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1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1.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9*****462)联系。
11.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12.履约担保金:
12.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 转账 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的履约保证金。
12.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3.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满足网上随机抽取中标人要求的全部入围。
14 其他
14.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后付合同金额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金额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14.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14.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14.4清单中如涉及品牌,投标人应在清单参照品牌产品(或品牌型号、系列)中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进行投标报价。除清单明确的品牌(或品牌型号、系列)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描述等方面不低于清单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依据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品牌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鉴定。经鉴定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但由此产生的鉴定费用由该品牌的申请人承担。
15.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镇丹公路
联系人:吴伟斌 传真: 电话:153*****575
邮编:212300 E—mail: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陈雪琴 传真:****-******** 电话:****-********
邮编:212300 E—mail:
16. 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dyzbb56@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126日至201621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丹阳市第九中学食堂附属工程 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校安工程建设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镇丹公路;
(2)工程规模:绿化及铺装面积约2500平方米、室外给水管约38米、排水管约80米、室外电缆约372米;
(3)工程发包价为: 761242.29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3月 1日- 2016年5月 1日,工期60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铺装、绿化、雨水管、给水管、电缆(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非首次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提交距离本次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接近的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变更手续的,须递交对此变更有行业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⑩依据丹建【2015】121号文规定,投标申请人必须为总部注册在丹阳市行政区域内有意向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否则中标无效。
6. 投标企业的施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人员基本配备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施工员

1

施工员证

安全员

1

安全员证

质量员

1

质量员证

其他人员根据工程性质自配

合计 5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8.本工程预算额: 885220.79 元,本工程预算下浮比率:14%,下浮后发包价格: 761242.29 元。
9.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随机抽取中标人方式”。开评标活动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9.1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投标报名顺序,由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代表该单位的号码作为抽签中标的依据。
9.2在规定的抽签时间由网上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三个中标候选人,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a.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中均无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工程将重新公告。
b.中标候选人中如有不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选择具备投标条件的中标候选人为拟中标人。
c.中标候选人中无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但投标人中有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若1家单位则直接发包;若2家及以上,采用现场抽签重新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20161 26 日08:00至 2016 2 1 日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万达广场B座 1122 室(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对面),咨询电话:****-******** ******** 186*****188
10.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1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1.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9*****462)联系。
11.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12.履约担保金:
12.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 转账 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的履约保证金。
12.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3.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满足网上随机抽取中标人要求的全部入围。
14 其他
14.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后付合同金额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金额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内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14.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14.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14.4清单中如涉及品牌,投标人应在清单参照品牌产品(或品牌型号、系列)中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进行投标报价。除清单明确的品牌(或品牌型号、系列)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描述等方面不低于清单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依据其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对该品牌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鉴定。经鉴定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但由此产生的鉴定费用由该品牌的申请人承担。
15.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镇丹公路
联系人:吴伟斌 传真: 电话:153*****575
邮编:212300 E—mail: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陈雪琴 传真:****-******** 电话:****-********
邮编:212300 E—mail:
16. 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dyzbb56@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126日至201621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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