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中心轻型电动搬运车采购竞争性报价文件
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中心轻型电动搬运车采购竞争性报价文件
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蚌埠合家福 )现对配送中心轻型电动搬运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报价采购,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百大合家福蚌埠公司配送中心轻型电动搬运车采购
2.项目编号: 2023BDJTHW*****
3.项目内容: 配送中心轻型电动搬运车采购,详见附件一《合同》。
4.项目概算:人民币*****.67元。
二、报价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一份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3.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如网站未收录被查询企业信息视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3.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2报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3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须包含:附件二格式1-7内容;
2.《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内容一致,须按要求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文件内文字、数字、证明资料及公章须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3.《响应文件》须密封在档案袋内于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快递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价说明
1.报价为完成附件一《合同》所列全部内容的价格。
2.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概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7个日历日。
五、评审方法
1.评审方法:有效最低价法,是指报价人《响应文件》满足本项目《竞争性报价文件》所列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
2.如两家及以上有效报价人报价相同且最低的,须再次进行报价,直至产生最低报价;
六、合同签订:本项目成交后,甲(采购人)乙(成交供应商)双方签订附件一《合同》,乙方须严格履行合同所列相关责任和义务。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 11月 24 日 14: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合肥市黄山路596号A楼合肥百大集团1007室,文件接收人:王工:0551-********。(如有快递投标文件,请邮寄顺丰标快,若使用同城或其它快递业务导致的未能及时收悉、遗失等情况,概不负责。)
八、联系人及电话:(项目情况咨询) 梁 工 0552—*******(意向报价人如有疑问可来电垂询)。
标签: 轻型电动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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