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工会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工会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工会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关于政府购买工会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服务的公告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工会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活动。 2、组织策划辖区工会技术工人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为期三天,约40人参与。 3、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课、1次技术交流活动、1次健康科普活动。 4、全程做好人员的接送、住宿、伙食、饮用水及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保障工作。 5、认真配合并履行相应职责。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工联会
地址: 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40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91*****116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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