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城区飞来峡镇水毁修复工程已由清远市清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以城区发改[2013]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镇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2.2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2.4建设规模:水毁修复工程,总长410米,重建箱涵长22.18米,其中Y264线K2段修复路长80米;Y264线K8段修复路长80米;Y256线K12段修复路长150米;江王公路独树段修复路长100米;2.5招标控制价为:*******.00元(其中Y264线K2段为746112.00元;Y264线K8段为325751.00元;Y256线K12段为189554.00元;江王公路独树段为8229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依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集中查询,开具时间为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三年内,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到清远市清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清城区东城新区府大楼四楼东403室)递交以下资料:①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在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政民互动→常用表格下载);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⑥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⑦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拟派项目经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⑨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单独递交,详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本公告附件)。上述资料中第②~⑧项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与其他原件资料用A4纸规格按顺序装订成册(自编页码、目录),由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面交,原件备查。
4.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发布公告 7.联系方式:
附件: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doc
招 标 人: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向先生 联 系 人:覃先生
电 话:****-******* 电 话:****-*******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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