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石台县医养资源整合提标工程暨仁里镇、矶滩乡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石台县医养资源整合提标工程暨仁里镇、矶滩乡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台县医养资源整合提标工程暨仁里镇、矶滩乡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

采购单位 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石台县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16: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华中
项目联系电话 153*****552
采购单位 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南路印象新天地8号楼五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磊183*****095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南路印象新天地8号楼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工153*****552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定)石台县医养资源整合提标工程暨仁里镇、矶滩乡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pdf
附件2 磋商文件(定)石台县医养资源整合提标工程暨仁里镇、矶滩乡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docx

项目概况

石台县医养资源整合提标工程暨仁里镇、矶滩乡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石台县医养资源整合提标工程暨仁里镇、矶滩乡建设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前注:

为有助于磋商供应商选择磋商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磋商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产品。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总额的60%,取得特种设备检测合格报告后10 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若中标人提供质保金保函,则不从合同款中扣留质保金),免费维保期(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2

供货及安装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

3

供货及安装期限

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4

免费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电梯 2 台,轿厢尺寸、基坑深度等详细信息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

二、服务期: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三、设备需求一览表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下表所列电梯的供货、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调试、考核(检测)验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颁发的电梯验收合格证书)、培训及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保养服务(含质保期内年检费用)等全部内容。

载重(kg)

速度(m/s)

层站门

提升高度(m)

数量

井道尺寸

宽 *深mm

底坑深度 mm

顶层高度 mm

备注

1000

1.0

3/3/3

8.1

1

2200*2350

1600

4200

无障碍,无机房客梯

1000

1.0

4/4/4

12.3

1

2200*2200

1600

4200

无障碍,无机房客梯

四、技术性能指标

(一)说明

1.本供货要求提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 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或优于本技术参数及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 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且该说明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3.如供货要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为有助于投 标人选择投标产品,上述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 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本项目实施现场,核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门洞等土建尺寸及可能影响后期安装的全部因素,并确保所投电梯满足现场实际安装要求。

5、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之前对本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

(二)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及功能要求

技术及功能说明

一、基本技术要求

1

电源

动力电源:交流,三相,380V(±7%),50Hz 照明电源:交流,单相,220V(±7%),50Hz

3

工作环境湿度

0~85%RH

4

主机(曳引机)

交流变频变压调速拖动(VVVF),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

5

机房位置

无机房

6

控制系统(控制柜)

32 位全电脑全微机控制或电脑模块化控制

7

联机方式

集选

8

门机系统

永磁同步变频门机驱动

9

开门方式

自动中分门

10

门保护方式

光幕+安全触板双重保护

11

平层精确度

满足规范要求

12

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启动

瞬间的间隔时间

满足规范要求

13

安全部件

曳引机、控制柜、门机(门锁)、限速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须为原厂原品牌产品

(以投标梯型整梯型式试验报告为准)

14

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震

动加速

满足规范要求

15

门运行效率

满足规范要求

16

厅外召唤及显示

无底盒按钮,配有标准上下指示器及楼层指示器、停站按钮侧装;液晶方向及位置指示器

17

轿厢操作盘、讯号装

轿箱内配有标准方向指示器、楼层显示器。控制按钮、紧急报警按钮、对讲通讯按钮等,一体化操纵箱,轿内指示器为装入操纵箱上方,采用液晶显示器显示电梯位置和运行方向

18

轿厢内通风、照明

配有 LED 光源,具有隐藏式通风

19

无障碍电梯配置

主操纵箱配盲文按钮,轿内语音报站,后中壁镜面不锈钢,后壁单排扶手

20

轿架设计

无焊接轿架,双层轿底

21

轿厢及开门尺寸

满足现有土建尺寸及国标要求,提供最大轿厢及开门尺寸

二、基本功能要求

序号

功能名称

1

全集选控制运行功能

2

超载保护功能

3

超载报警功能

4

超速电气保护功能

5

超速机械保护功能

6

门过载保护功能

7

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功能

8

开门异常自动选层功能

9

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

10

电动机过载保护功能

11

泊梯功能:1层

12

对讲机通讯功能

13

警铃报警功能

14

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

15

同步电机磁极码静态测试功能

16

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

18

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

19

停电应急照明功能

20

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21

轿内慢速运行功能

22

无呼自返基站功能

23

满载直驶运行功能

24

无效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25

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26

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

27

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

28

运行次数显示功能

29

轿内照明自动控制功能

30

消防员专用功能:1层

31

高效运行控制功能

32

轿内通风自动控制功能

33

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34

故障自动存储功能

35

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36

层高自测定功能

37

消防追降功能:1层

38

起动补偿功能

39

底坑对讲机通讯功能

40

微动平层功能

42

门停止运行功能

43

抱闸动作的双安全监测功能

44

抗电磁干扰功能

45

五方通话功能

46

电梯服务支援系统

47

轿内误指令取消功能

三、电梯装潢要求

序号

部位

装潢要求

1

轿厢顶

发纹不锈钢材质,LED节能照明

2

轿厢净高

不小于2500mm

3

轿厢壁

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4

地板

PVC 地板

5

轿门

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

6

厅门

发纹不锈钢

7

小门套

发纹不锈钢

8

地坎

铝合金

2.2功能要求

本次采购的电梯应具有国家强制规定必备的功能。

2.3 备品备件要求

所有备品备件在项目质保期内均需免费提供。

2.4 安装、调试要求

供货及安装时间: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含配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 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 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

中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含软件)完整正确,数据和资料准确无误,能够保证 设备按时正确地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包括:货 物产品合格证书、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 明书;用户手册(中文);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所提供的货物、部件或配套件,如为国外制造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报关单原件证明。

在未验收前,货物保管、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招标人使用该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当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工业设计权的投诉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提供标的最低使用期限,在此期间内不应发生非人为操作原因的重大故障, 否则招标人有权追溯中标人的责任。

品质说明: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与投标响应文件文件所述的质量、规格 和性 能相符:所使用的材料及配件达到优质标准,并要求有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保证一次验收合格。

检测证明:须有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所有货物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和质量标准。

中标方须负责提供并将本次采购的设备等全部安装、调试到位,具体安装的时间 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在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问题,如产生安全事故,中标方自行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产品进行抽检,如果抽检结果与招标 文件及投标响应时所述有所偏差,未能达到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要求投标人赔偿损失, 并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同时中标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认证测试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

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

(二)安装

安装及施工费用:含设备安装、调试、井道脚手架、井道照明、卸货吊装及电梯监检费(全包交钥匙工程)。中标单位自行考虑交钥匙工程费用。

五、检验考核要求

1、在发货前,中标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 全 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证。该合格证将作为提交 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2、货物到达送货地点后,采购方、中标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验收,如 发 现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或质次、损坏等问题,由中标方立即无条件负责补齐或安排重新发货。

3、对货物验收时,除合同规定的全部设备、材料及备品备件外,中标方还应保证。

4、交付时中标方按国家有关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验收,货号须与文件相符,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

5、中标人应明确各类设备所要求的供电电压,频率及允许的波动范围。

6、中标人应随同报价文件提供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及产品样本等。

7、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或部件在设备交货时,应同时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 书, 所提供的设备、部件或配套件,如为国外制造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报关单原件证明。

8、8质量及验收标准:

⑴电梯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GB*****-2002)。

⑵电梯曳引机 (GB/*****-92)。

⑶电梯用钢丝绳 GB8903-88 (eqv ISO 4344: 1983)。

⑷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91)。

⑸电梯技术条件 (GB/T*****-1997)GB *****-92。

⑹电梯实验方法(GB/T*****-1997)。

⑺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93)。

⑻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的型式与尺寸 (GB/T7025-1997)。

⑼电梯维修规范 (GB/T*****-2002)。

⑽电梯相关最新标准(以新标准为准)。

  1. 设备其他要求应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的规定。

注:本文件所引用的标准为我国国家标准。对于本文件中未作规定的,而我国国家标准已有规定的,应满足我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指标必须在投标报价中详细列出,如有未列详尽部分请按标准配置执行。

六、质保期

本项目质保期 2 年,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若中标人不履行规 定的义务或其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有权而不需要经过中标人的同意即可使用质保金为 本项目进行相关的质保或售后服务,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齐。中标人拒不履行其义务 或其投标承诺的,招标人将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并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付款方式:

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总额的60%,取得特种设备检测合格报告后10 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若中标人提供质保金保函,则不从合同款中扣留质保金),免费维保期(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 7*24 小时专人召唤服务,30分钟内赶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

2、免费提供2年的按规定进行整机电梯定期维护和保养服务,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3、每年联合有关部门执行年度例行保养检查,并配合政府部门进行电梯安全检查。

4、其他售后服务按照厂家和国家规定执行。

九、发票

中标人须提供正式发票(具体双方可另行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2(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则须满足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客梯制造资质(或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类C级及以上资质);(3)若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则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C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类电梯安装资质;②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 动乘客电梯制造资质(或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类 C 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网上下载,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台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南路印象新天地8号楼五层        

联系方式:张磊18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兴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南路印象新天地8号楼四层            

联系方式:冯工153*****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华中

电 话:  153*****5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矶滩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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