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局集安市旅游宣传片2招标公告
游局集安市旅游宣传片2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集安市旅游局委托,对集安市旅游宣传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集安市旅游宣传片策划,拍摄,制作。以影视手段展现集安旅游特色、旅游资源、提升城市形象。用于电视、网络、会展等媒体平台播放;
2)项目地点:集安市;
3)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4)服务期:签订合同起300个工作日。
5)成果要求:符合高清广播级标准,成果为视频高清文件(1920X1080像素)。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营业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代理、策划等广告公司或传媒公司,有成功业绩者将优先考虑。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B座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7、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长春市海航紫荆花饭店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购人:集安市旅游局
地址: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联系人:韩青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络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B座1002室
联系人:张枫
电子信箱:gxzbjl@163.com
2016年1月26日
标签: 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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