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新能源发电项目一期光伏5.46MW代建+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钦州港新能源发电项目一期光伏5.46MW代建+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询价及合同编号:XJGF2023GCGL-FW262
1.询价条件
钦州港新能源发电项目属于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广西钦州北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境内商业银行贷款,询价人为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服务已具备询价条件,询价人现对上述项目代建+监理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利用钦州码头有限公司空置屋顶进行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总装容量为5.*****MWp,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进行开发。建设计划包括:
2.2.1自动化码头区屋顶区域建设一个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约1.*****MWp(其中光伏车棚(BIPV)区域1MWp,屋顶区域0.*****MWp)。
2.2.2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3#泊位仓库屋顶建设一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约4.*****MWp。
2. 4询价范围:
对钦州港新能源发电项目(一期光伏5.46MW)采用代建和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由询价人负责工程勘测、勘察、设计、第三方服务、施工等单位的选择、合同签署等工作,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代建管理、施工监理及相关工作等。
2.5工作内容
2.5.1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
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期间内,乙方承担工程代建服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
(2)对第三方、材料设备供应、技术咨询等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根据合同约定,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
(3)依据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资金支付签证、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审核、签发项目建设管理有关文件;
(4)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报经甲方同意,并对合同工期做动态跟踪,针对工期滞后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方案计划;
(5)审定一般设计变更并报送甲方,协助甲方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
(6)组织中间验收,协助甲方组织交工验收;
(7)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
(8)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甲方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9)审查第三方提交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检查第三方人员、机械设备的进场情况,组织有关方面向第三方移交工程控制点并核验第三方设置的测量控制网点或基线的准确性。
(10)控制施工进度,对第三方提交的总进度计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审查,检查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计划进度的执行情况,如实反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并对有可能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因素提请甲方采取措施,督促第三方按要求提出施工进度报表及必要的施工计划调整方案,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11)控制工程质量,检查第三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第三方提交的开工申请予以审查,签署工程开工令。检查和检验工程材料和建筑构件是否合格,按照“监理实施细则”督促第三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组织或参与工程事故调查,协助审查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其补救措施,并检查处理结果。
(12)组织或参加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审查工程变更和有关施工工艺的改变,提出审查意见报甲方审批,在甲方批准后,监督第三方按变更方案实施。
(13)审查核实工程计量,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审核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14)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并发布会议记录。依据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工程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5)监督检查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审查第三方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并监督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实施。
(16)组织分项分部和隐蔽工程验收,对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组织工程初验,审核第三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和验收申请,协助甲方进行竣工验收,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意见和监理工作报告,协助甲方审查竣工结果。
(17)审核缺陷责任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并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8)合同交底:汇集第三方、监理、设计对合同文件内容进行宣贯,对合同文件进行解析。让第三方对合同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的重点、易遗漏点、特殊问题进行深入了解。督促第三方按合同工期倒排实施计划,对倒排实施计划的工作细化分配。
(19)合同跟踪与诊断:对合同实施信息的全面收集、分类处理、查找合同实施中的偏差。定期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实施计划的偏差进行分析,找出偏差的原因,向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各方定期通报。
(20)合同纠偏措施:组织制定各项合同纠偏措施(如调整和增加人力投入、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调整技术方案、采用高效的技术方案和施工工器具、督促增加资金投入等),督促参建各方落实纠偏措施。
(21)合同变更:审核参建各方的变更资料、手续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对于符合要求的变更,及时上报建设单位进行审批。
(22)合同对标:项目收尾阶段,对合同内容与项目现场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表格化对照,确保无漏项、缺项。
(23)加强对监理的考核:项目开工前审核监理编制的监理大纲、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杜绝资料的形式化,用考核制度督促监理更多的参与现场的管理而不是在监理项目部做资料,严格督促监理旁站、见证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电缆沟、箱变基础等隐蔽工程的验收,电缆终端制作、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全程旁站,电缆、混凝土、钢筋的见证取样,确保质量验收评定记录应与现场情况符合。
(24)加强材料报审、验收管控:设备采购时,要求项目所用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进行报审,确保所用设备符合总承包合同短名单要求。第三方与设备厂商对接技术要求时及时跟进,审核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合同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防止厂家以次充好。对于主要设备厂家的生产过程,如组件、支架、箱变等,应根据实际情况,有必要的,应要求第三方安排质量专员到厂进行监造。对于已到货设备及时要求监理单位组织建设、第三方进行现场验收,对设备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厂家,并严格做好设备验收记录。
(25)并网手续作为项目能否按时并网的必要条件,负责电网公司的各项手续办理。根据《广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南》要求分布式光伏电站需办理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接入系统报告批复、并网协议、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若涉及对侧改造需办理停电票、进站施工工作票等。
(26)负责与屋顶业主、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所有涉及本工程的一切事宜。
(27)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
2.5.2监理工作内容:根据相关行业部门的规定,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竣工结算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合同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前期工作审批手续、报建、报监、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监理、安全文明施工、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监理工作等。即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通过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对合同、工程信息的有效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等。
2.6 合同工期:
2.6.1自动化码头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代建和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期、交工验收阶段)共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共24个月。
2.6.2钦州港大榄坪作业区1#-3#泊位仓库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代建和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施工期、交工验收阶段)共3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共24个月。
3.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与广西钦州北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钦州港新能源发电项目(一期光伏5.46MW)代建+监理服合同。
4.报价人合格的条件
4.1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2项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或代建服务的业绩。
4.3信誉要求
(1)报价人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报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二)报价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犯罪人员名单的,或报价人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1项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或代建服务项目总监或副总监或总监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1项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或代建服务项目总监或副总监或总监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 )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监理员岗位证书,并同时持有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4.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报价报名和询价文件领取
5.1本次招标投标时取消登记,实行匿名招标投标文件。
5.2报价人于2023年11月16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询价文件,报价人持购买询价文件的借款记录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28室李女士处开具付款收款记录。
5.3报价文件费用:询价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需要以个人名义存入以下账户(登记人居民身份证与银行转账的个人账户名称应为同一人,且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不预付现金,否则将被视为报名不成功,购买询价文件不开具发票):
开户名称:粤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商务区支行; 账号:552*****010*******
5.4询价文件按以下方式领取
(1)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品质)、询价文件付款证明(原件及品质),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05室苏女士处经审核后领取询价文件。
(2)报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取得询价文件(电子版):报价人将购买询价文件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报名的项目名称、收件人邮箱及个人联系方式在工作时间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771-*******),经审核合格后,即可在1天内收到询价文件电子版。
6.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7日18时0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15室。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https://lhxn.bbwport.com)上发布。
8.质疑与投诉
报价报名后,报价人若对本项目询价文件或询价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询价人: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
联系人:郭工
电话:0771-*******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电 话:0771-*******
询 价 人: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1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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