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项目仪器设备第一期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项目仪器设备第一期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FJHC[GK]*******、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项目仪器设备(第一期)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项目仪器设备(第一期)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GK]*******

项目名称: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项目仪器设备(第一期)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包1(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项目仪器设备(第一期)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地面气象雷达 地面气象雷达 1(台) 采购1台激光风雷达,运用脉冲相干式多普勒原理,激光波长为1550nm±20nm,最大径向探测范围≥10km,水平风向测量范围:0-360°。包括一年的运维和质保服务。验收标准应按照相应国家标准验收,产品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来验收。 2,300,000.00 工业
1-2 A********-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1(批) 采购云高仪、NOx分析仪(2台)、NOy分析仪、O3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等7种仪器设备,合计8台。(1)云高仪:激光波长910.55/1064nm,最大探测距离≥15km,最大探测云层:不少于3层;(2) NOx分析仪1:采用化学发光法,测量范围:0-0.05,0.1,0.2,0.5,1,2,5,10,20,50,100ppm可选;(3) NOx分析仪2:采用化学发光法,测量范围:0-5,10,20,50,100,200,500,1000ppb可选;(4)NOy分析仪:采用化学发光法,测量范围:0-5,10,20,50,100,200,500,1000ppb可选;(5)O3分析仪:采用紫外吸收光度法,测量范围:0-0.05,0.1,0.2,0.5,1,2,5,10,20,50,100ppm可选;(6)动态校准仪:标气接口6个或以上,配备光度计;(7)零气发生器:零气的纯度:SO2≤0.1ppb,NO≤0.1ppb,NO2≤0.1ppb,CO≤0.02ppm,O3≤0.4ppb,HC≤0.005 ppm,H2S≤0.1ppb,NH3≤0.1ppb。包括一年的运维和质保服务。验收标准应按照相应国家标准验收,产品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来验收。 1,9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注:“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内容为招标文件固定模板,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并非专门采购包预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11-16 至 2023-11-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07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3楼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境婷、黄晓明、黄晓霞

电话:059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环境空气 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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