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新建录播室一间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新建录播室一间网上竞采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新建录播室一间(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50,000.00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450,0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广播和电视接收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 1(件) ¥450,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23-11-21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1-21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一)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货物安装并调试运行。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包干价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总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采。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费、检测费、因检测被破坏货物的补货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中,不单列。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2、项目设备到位支付合同金额的70%;

    3、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30%款项。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0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 (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联系人:
    乔亚楠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黔江新华中学校
  • 联系人:
    刘建飞
  •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新建 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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