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工程前期工作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专题武汉段项目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工程前期工作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专题武汉段项目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工程前期工作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专题(武汉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T-SJGY-*********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工程前期工作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专题(武汉段),招标人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宜高速)改扩建项目,起于沪渝与京港澳高速共建段武汉西枢纽互通(本互通纳入京港澳高速改扩建),止于高家店枢纽互通以西伍家岗主线收费站,建设里程约268公里。是《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期间,湖北重点推进的国家主通道改扩建项目,提质扩容,加快形成贯穿全省中心城市及主要城市群快速通道,提升路网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工程前期工作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专题(武汉段)

本标段预算:238万元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并按业主要求提交成果文件及专题批复文件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系人:平先生

电话:186*****487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陈女士、柯女士

电 话:027-********189*****040

邮箱:cailinccl@163.com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1、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承担过1项用地预审专题及1项规划选址专题咨询服务业绩。

注:1、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扫描)件,近3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

3、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项目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六、 资格审查资料中(六) 投标人信誉声明”)。

2、投标人对以上(1)、(2)信用状况均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应按有关规定附相应资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规划或土地规划专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

注:提供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复印(扫描)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最低要求

无。

标签: 用地预审 规划选址 专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