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用品采购公告
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用品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0222HW******** <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用品采购
2.2采购内容:服装转序料筐,罪犯整理箱,罪犯行李箱,牛筋水箱,九角网格托盘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采购预算:384,735.00元(含税、运输、安装等一切价格)
2.4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次日起7个自然日完成供货
2.5 供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德街43号
2.6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7%货款,待审计结束后,支付剩余3%尾款(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2.7质保期:三年
2.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直接授权函原件,授权产品须为正规产品)。
3.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为全新的原装正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提供罪犯整理箱(车间用)样品(开标时将符合采购文件参数的样品标注投标人名称递交至开标现场)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存在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00至2023年11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7,500.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00
6.2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须提供的样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00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招标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投标人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德街4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0*****333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
联 系 人:史女士、杜女士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项目编号:0222HW******** < :namespace prefix = "o" />
1. 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用品采购
2.2采购内容:服装转序料筐,罪犯整理箱,罪犯行李箱,牛筋水箱,九角网格托盘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采购预算:384,735.00元(含税、运输、安装等一切价格)
2.4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次日起7个自然日完成供货
2.5 供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德街43号
2.6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7%货款,待审计结束后,支付剩余3%尾款(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2.7质保期:三年
2.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直接授权函原件,授权产品须为正规产品)。
3.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为全新的原装正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提供罪犯整理箱(车间用)样品(开标时将符合采购文件参数的样品标注投标人名称递交至开标现场)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如存在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00至2023年11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7,500.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00
6.2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须提供的样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00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12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招标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投标人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恒达服装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德街43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0*****333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
联 系 人:史女士、杜女士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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