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东街道永庆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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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永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兴东街道永庆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兴东街道永庆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永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预算金额:人民币约28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285.00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18T洗扫一体车1辆、12T无泄漏压缩车1辆、12T压缩式垃圾车2辆、4T餐厨垃圾车1辆。报价包含车辆采购、上牌、保险(含第三责任险200万/辆)、购置税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付(包括上牌及缴纳保险时间)。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七)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 日至2023年11月29 日。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tongzhou.etrading.cn/(南通通州专区)。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 月29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七、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6%。
2、中标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电子转账,中标供应商将凭“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到期或未有协商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供货、安装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八、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永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永庆村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3-********
代理机构: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2*****292 151*****000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特别提醒
1.供应商代表须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材料。
2.潜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标签: 生活垃圾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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