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航空航运项目、争议解决项目外聘律师库项目选型入围采购第一包年境内航空外聘律师库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建立航空航运项目 争议解决项目外聘律师库项目选型入围采购第一包2023-
2026 年境内航空外聘律师库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0686-23200L033970N/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建立航空航运项目 争议解决项目外聘律师库项目选型入围采购第一包2023-2026年
境内航空外聘律师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
人为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2026年境内航空外聘律师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2023-2026年境内航空外聘律师库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包2023-2026年境内航空外聘律师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通用条款:
(一)供应商须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二)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
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四)截至报名截止日,境内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银金租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六)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
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 著作权 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
任。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 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转包。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金租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专用条款:
(一)律师事务所在租赁行业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近三年(2020年1月1日
至今)为不少于2家主流租赁公司提供境内航空租赁相关法律服务(包括融资租赁 经营租
赁 资产包交易项目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熟悉司法机关 仲裁
机构 政府机构业务相关操作流程及惯例。
(二)律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通过年检(如注册地法律法规
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中银金租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公司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
要求。
(四)律师事务所如为采购人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为 良好 及以上。
(五)律师团队人员要求:律师事务所配备充足的律师资源,拟为公司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
航空租赁业务领域具有业务专长和能力水平,需指派一名合伙人级别律师作为负责人,组建
律师团队为公司提供航空租赁相关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成员至少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合伙人级别律师) 两名主办律师,需提供团队
人员姓名及从业年限证明材料。其中,项目负责人应为合伙人级别律师,且在航空租赁业务
领域具有10年以上法律服务从业经验,主办律师在航空租赁业务领域具有3年以上法律服
务从业经验,均以律师执业证上的年限为准。律师团队成员中至少一名主办律师可以同时使
用中文 英文为工作语言。
(六)律师事务所不涉及洗钱或被制裁等情况,证明材料由招标人在 中国银行反洗钱事中
监控系统 自行查询。
(七)供应商拥有境外分所或合作律所,可以出具英国法 爱尔兰法 纽约州法 华盛顿州
法等常见涉及航空业务的一种或多种境外法中法律意见书。
注:境内航空项目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 相关交易主体(包括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
外)合法注册
2 项目主要交易文件(包括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 监管协议等)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澳台除外)法律。
3 担保物(如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 月3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楼一层多功能
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楼一层多功能
厅
七 其他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建立
航空航运项目 争议解决项目外聘律师库项目选型入围采购进行公开选型。现邀请满足供应
商的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 项目名称及分包
建立航空航运项目 争议解决项目外聘律师库项目选型入围采购
第一包2023-2026年境内航空外聘律师库
二 采购编号
0686-23200L033970N/001
三 项目简介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五家供应商为公司提供境内航空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内
容包括:
1 境内航空项目相关交易文本的起草 谈判 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
2 就境内航空项目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建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3 协助办理租赁物交付及所有权登记 国际利益登记 国籍登记等租赁物需要办理的登记
4 根据境内航空项目需要,接受委托就境内航空争议解决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5 根据境内航空项目需要,接受委托就境内航空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6 根据境内航空项目需要,接受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选型流程:
1 评审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获得谈
判资格。
2 获得谈判资格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服务部分等,并在谈判后递交再次报价和相关承诺。
3 根据最终谈判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对获得谈判资格的各供应商根据其最终报价及相关承
诺进行评审,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4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5 本次项目将择优选取5家入围供应商。(如有效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则录取n-1家
入围供应商,其中n为有效的投标人数量)
四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通用条款:
(一)供应商须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二)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
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三)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四)截至报名截止日,境内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银金租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六)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
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 著作权 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
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
任。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 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转包。
(十一)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报名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金租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专用条款:
(一)律师事务所在租赁行业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近三年(2020年1月1日
至今)为不少于2家主流租赁公司提供境内航空租赁相关法律服务(包括融资租赁 经营租
赁 资产包交易项目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熟悉司法机关 仲裁
机构 政府机构业务相关操作流程及惯例。
(二)律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通过年检(如注册地法律法规
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中银金租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公司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
要求。
(四)律师事务所如为采购人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为 良好 及以上。
(五)律师团队人员要求:律师事务所配备充足的律师资源,拟为公司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
航空租赁业务领域具有业务专长和能力水平,需指派一名合伙人级别律师作为负责人,组建
律师团队为公司提供航空租赁相关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成员至少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合伙人级别律师) 两名主办律师,需提供团队
人员姓名及从业年限证明材料。其中,项目负责人应为合伙人级别律师,且在航空租赁业务
领域具有10年以上法律服务从业经验,主办律师在航空租赁业务领域具有3年以上法律服
务从业经验,均以律师执业证上的年限为准。律师团队成员中至少一名主办律师可以同时使
用中文 英文为工作语言。
(六)律师事务所不涉及洗钱或被制裁等情况,证明材料由招标人在 中国银行反洗钱事中监
控系统 自行查询。
(七)供应商拥有境外分所或合作律所,可以出具英国法 爱尔兰法 纽约州法 华盛顿州
法等常见涉及航空业务的一种或多种境外法中法律意见书。
注:境内航空项目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 相关交易主体(包括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
外)合法注册
2 项目主要交易文件(包括租赁合同 担保合同 监管协议等)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澳台除外)法律。
3 担保物(如有)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
五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4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
发售形式:
1 关注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众号,点击招标业务-选择信息填报按提示流程报名,
提交信息后将有效的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的电子版 本项目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发送至suxu cbwtc.com邮箱并说明已提交报名信息。
2 待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点击招标业务-查询支付进行付款,报名期间请及时查
看审核结果,以免错过付款时间。
注:供应商必须购买采购文件并且登记备案,未能购买采购文件并且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
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七 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文件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楼一层多功能厅。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九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 系 人:苏旭 罗文斌
电 话:010-85343378 010-85343372 19801690076 19801690079
电子信箱:suxu cbwtc.com
开 户 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
帐 号:3194 6705 8169
注:主流租赁公司参考航升公布的排名前60的航空租赁公司,具体如下:
排名 租赁公司名称 地区
1 AerCap 爱尔兰
2 SMBC Aviation 爱尔兰
3 Air Lease 美国
4 AVOLON 爱尔兰
5 BBAM 美国
6 BOC Aviation 新加坡
7 ICBC Aviation(工银金租) 中国
8 DAE Capital 阿联酋
9 Aviation Capital Group 美国
10 BOCOMM Leasing(交银金租) 中国
11 CDB Aviation(国银金租) 爱尔兰
12 Jackson Square Aviation 美国
13 Carlyle Aviation Partners 美国
14 CES Leasing(东航租赁) 中国
15 AVIC Leasing(航空工业租赁) 中国
16 CMB Leasing(招银金租) 中国
17 Aircastle 美国
18 ORIX Aviation 爱尔兰
19 China Southern Air Leasing(南航租赁) 中国
20 CALC(中飞租集团) 香港
21 CCB Leasing(建信金租) 中国
22 Castlelake 美国
23 JP Lease Product Services 日本
24 Standard Chartered Aviation 爱尔兰
25 Macquarie AirFinance 爱尔兰
26 Altavair 美国
27 Aergo Capital 爱尔兰
28 Nordic Aviation Capital 爱尔兰
29 Griffin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爱尔兰
30 Aircraft Leasing Management 英国
31 ABC Leasing(农银金租) 中国
32 Falko 英国
33 Cargo Aircraft Management 美国
34 Tokyo Century 日本
35 Kunlun Financial Leasing(昆仑金租) 中国
36 Deucalion Aviation 英国
37 Titan Aviation Leasing 美国
38 ALAFCO 科威特
39 FPG Amentum 爱尔兰
40 Stratos 摩纳哥
41 ABL Aviation 爱尔兰
42 ITOCHU0 日本
43 Merx Aviation 美国
44 SPDB Leasing(浦银金租) 中国
45 Aero Capital 美国
46 Minsheng Financial Leasing(民生金租) 中国
47 GOAL 德国
48 SKY Leasing 美国
49 Banc of America Leasing Ireland 爱尔兰
50 FTAI Aviation 美国
51 International Airfinance Corporation 阿联酋
52 Vmo Aircraft Leasing 美国
53 CIB Leasing(兴业金租) 中国
54 Airborne Capital 爱尔兰
55 China Everbright Financial Leasing(光大金租) 中国
56 Wings Capital Partners 美国
57 AerDragon(奇龙租赁) 中国
58 Boeing Capital 美国
59 Aviator Capital 美国
60 Azorra Aviation 美国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31号38-1
联 系 人:孙艺桐
电 话:85343372
电子邮件:zhangxinhua cbwtc.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联 系 人: 张新华
电 话: 010-85343372
电子邮件: zhangxinhua cbwt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