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3年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红河州2023年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红河州2023年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1-16 17:33:1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1-17 08: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1-22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红河州2023年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项目,(招标编号:DX24FW********),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出资2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40%、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25%、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公司9%、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4%。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红河州2023年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200万元(不含税),最终以中标金额签订合同。本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组织招标,投标人中标后须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中国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分别签订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合同。专项规划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基站、通信局房(含数据中心)、通信管道和干线光缆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1.2招标内容 (1)以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通信基站、通信局房(含数据中心)、通信管道和干线光缆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数据,深化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相关专项内容,细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发展规模和空间需求,并将规划成果纳入云南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平台和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平台。通信专项规划包含州域和县(市)城区两个层级,根据工作要求和需要可扩大到特色小镇、重要景区、工业园区、乡镇政府驻地等重点区域。州域规划深度为总体规划深度,主要针对州全域进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置,明确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发展目标,制定布局原则、设置标准,对重要场景(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景区等)提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管控要求;县(市)城区及重点区域层级的规划深度为详细规划深度,主要针对县(市)城区、重点区域规划用地进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置和布局,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规模和空间需求细化到地块,纳入详细规划。规划期限:通信专项规划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一致,规划期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服务期:2024年9月30日前乙方规划资料通过初审并将规划成果纳入云南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平台;2024年12月31日前乙方完成专项规划所有工作及其修正任务,并提交完整的专项规划成果(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 (3)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州。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人,中标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住建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住建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是指信息基础设施规划或空间布局规划业绩)。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1.4投标人应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标书费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43号 邮 编:******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873-******* 电 子 邮 件:133*****043@189.cn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春波路99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越、于凤荣 电 话:199*****029 电 子 邮 件:199*****029@189.cn">199*****029@1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
招标
|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