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灯光改造政府招标公告

教室灯光改造政府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徐汇区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教室灯光改造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投标单位应具有下列资质:灯具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是由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指定唯一代理商。如果生产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生产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生产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生产厂家可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备完善的服务制度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徐汇区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教室灯光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7-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为徐汇区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教室灯光改造,要求改造后的教室灯光符合《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通过验收且提供现场照明检测报告。
采购范围包括:上述采购内容所涉及的原有教室灯具的拆除、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改造、调试、验收合格、培训等。
(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送样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具体送样时间、地址及送样内容由代理机构另外通知。


5、交付地址:徐汇区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改造到位。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1-2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2-01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拟投报灯具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代理商提供);
(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2-1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2-1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澄清答疑: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6年2月1日上午10: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本部事业)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漕溪北路336号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3-315室
邮编: 200030 邮编: 200231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杜营、彭思琪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标签: 徐汇区 学校 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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