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综合维修项目EPC第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新洲区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综合维修项目EPC第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报建编号: 420*****231******P
报建名称: 新洲区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综合维修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114*******
招标项目名称: 新洲区人民法院办公用房综合维修项目(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新洲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彭本建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求胜益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高植林 招标联系电话: 181*****318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9*****883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衡州大道43号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新洲区法院办公用房综合维修项目(EPC)建筑面积5669㎡,主要包括围护、装饰装修、电气、消防系统及室外附属设施等相关工程。 1、装修工程: (1)拆除:包括原屋面、天沟拆除,原外墙面、外窗、幕墙、外立面大门拆除,原室内地面、墙面、天棚、隔墙隔断、室内门拆除,原围墙墙饰面、围墙旧栏杆、围墙门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消纳。 (2)屋面:包括屋面及天沟。 (3)外立面:外墙面、外窗(含消防救援窗)、幕墙、门。 (4)室内装饰:包含施工图纸改造范围内的地面、墙面、天棚、吊顶、轻钢龙骨隔墙、成品隔断(卫生间)、门、窗台石。 (5)室外围墙修补:墙面、金属栏杆、门、防盗网。 2、消防工程: (1)消防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拆除及新建。 (2)新增部分:所有范围内消火栓稳压设备、消防水箱、消火栓及管道。 (3)拆除部分为部分消火栓及管道。 3、电气工程: (1)电力照明系统包含变压器、配电箱、应急照明等。 (2)从配电箱接至末端灯具、插座的管线采用利旧。 (2)弱电系统包含弱电管线的理顺。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722.38 立项批准文号: 武管维修审批【2023】13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5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3-11-16 17:30 ~ 2023-12-07 17:30
投资总额(万元): 722.38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参与方式: 一、凡有意申请投标,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所申请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视为合格的投标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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