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寄递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寄递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日期:2016-01-26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寄递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备注 |
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寄递 | 计件,按月按实结算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况说明:
本项目于2015年12月10日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无倾向性,亦无不合理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2016年1月6日开始公开招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至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09:30分)止,本项目只有1家供应商按时购买了招标文件并递交了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因本项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开标现场未予公开唱标,并对以上项目予以废标。
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符合相关法律程序,鉴于本项目仅有1家供应商,为了提高效率,加快采购进度,故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拟向以下供应商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采购,特此公示。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文书寄递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邮政商业信函局 | 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173号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姓名 | 韩春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国办秘书局 |
姓名 | 陈奇明 | 职称 | 副研究员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 |
姓名 | 李媛 | 职称 | 高经 | 工作单位 |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论证意见: 本项目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条款。依据招标公告、报名和文件发售记录、投标文件递交记录等材料显示,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公开招标工作符合法定程序。为满足采购人迫切的采购需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6年2月2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人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关警官,***-********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厦A座四层4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振宇、闫文娟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杨耀辉、***-********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6日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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