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0882强清5号2023黑0882强清5号强制清算受理公告
2023黑0882强清5号2023黑0882强清5号强制清算受理公告
清算组公告
富锦市人民法院根据富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于2023年11月2日裁定受理了富锦市高丰种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并于2023年11月3日指定黑龙江商显锋律师事务所为富锦市高丰种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富锦市高丰种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富锦市高丰种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富锦市高丰种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并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印鉴、证照、职工名册等资料,如实陈述公司税费缴纳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费用缴纳情况,并提供相应资料。
如富锦市高丰种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强制清算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联系清算组。
清算组联系方式:商显锋,158*****977。
特此公告
公益诉讼清算组
二Ο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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