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西区第二消防站消防器材购置(第一批)招标公告2

公安消防支队西区第二消防站消防器材购置(第一批)招标公告2

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西区第二消防站消防器材购置(第一批) 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西区第二消防站消防器材购置(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西区第二消防站消防器材购置(第一批)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 目 名 称: 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西区第二消防站消防器材购置(第一批) (项 目 编 号: TEDAGP-2016-007/2 第二包)
(二)招 标 内 容: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西区第二消防站消防器材购置项目(第一批),本项目共分4包,预算合计为224.706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四)报 名 须 知: 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交纳招标文件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浏览《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知识园地中相关视频。
2、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鹏
(2)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账号:****************07320
4、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太湖西路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博 ***-********
(五)项目预算:第一包:消防员特种防护类(预算:48.657万元) 第二包:破拆工具、救生与侦检类(预算:66.435万元) 第三包:消防灭火器材类(预算:101.194万元) 第四包:消防照明器材类(预算:8.42万元)
(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供全部产品的生产厂家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须在技术标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中产品如属于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优先采购产品或最新一期政府采购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则该产品投标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供应商须提供清单截图且附在技术标中,否则不给于价格扣除。
(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6-01-26 08:30至2016-02-05 16:00,每日8:30-11:3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网-电子采购平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八)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6日上午10:30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24日上午9:30前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24日上午9:30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二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六大街与百合路交口)
邮政编码 :300457
网  址 :www.tedagp.cn
电子邮箱 :service@tedapm.com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郑鹏
(十二)投诉接待:
单 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 :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7楼
联 系 人 :吕英
电 话 :***-********
单 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监察室
地 址 :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1403
联 系 人 :王树旺
电 话 :***-********
(十三)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和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天津市开发区公安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01-2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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