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石化-裂解柴油加氢装置催化剂及保护剂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东方石化-裂解柴油加氢装置催化剂及保护剂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东方石化-裂解柴油加氢装置催化剂及保护剂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源公开征集公示

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于近期对“东方石化-裂解柴油加氢装置催化剂及保护剂”进行采购。诚邀具备相关能力及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接洽联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采办包名称

东方石化-裂解柴油加氢装置催化剂及保护剂采购

二、主要供货/服务内容

东方石化裂解柴油加氢装置所需的催化剂及配套保护剂,体积数量合计29M3,相关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请购文件”。

三、对供应商的要求

1、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公司业绩要求:

★供应商从要求在相近原料性质及工艺操作条件下,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实际成功运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盖章页、货物项目名称、技术内容等)和到货验收材料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盖章页、货物项目名称、技术内容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供应商需具备较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项目联系人

请意向单位于2023年11月24日前,与我方联系人接洽,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文件。

联系人:柳胜男 ?????????

电 话:0898-******** ?????????

电子邮件:liushn2@cnooc.com.cn ? ?


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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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护剂 资源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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