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配套工程、福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福强小学附属幼儿园等6个项目代建

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配套工程、福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福强小学附属幼儿园等6个项目代建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2306-******-04-0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配套工程、福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福强小学附属幼儿园)等6个项目(代建)
招标项目编号:2306-******-04-01-******002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配套工程、福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福强小学附属幼儿园)等6个项目(代建);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17 09:00 至 2023-11-2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1-2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1-2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192*****171
传真:
手机号码:192*****17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C座4楼
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唐工
办公电话:150*****2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6-******-04-01-******002001
标段名称:华强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配套工程、福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程(福强小学附属幼儿园)等6个项目(代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23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76.0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用全过程方式代建。具体代建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含造价)、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施工等报建手续办理和与项目建设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衔接报批手续,周边关系的协调等,办理预算、结算财政评审,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整个建设过程协助招标人完成造价控制,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工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项目负责人资格:本项目需拟派两个项目负责人,均需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最具代表性的同类业绩(以代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管理)方式参与的项目管理经验(业绩))。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必须清晰反应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能清晰判断为自截标之日起倒算的日期,否则不予认可)、工作内容(须明确该业绩为代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管理)业绩)。如合同无法清晰体现上述内容,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2)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只认可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文件中必须清晰反应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工作内容(牵头单位负责部分)、资金来源等;(3)若提供的业主证明材料中的证明单位名称与合同中的委托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证明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业主自行证明亦可),否则提供的该业绩不予认可。(4)若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或其它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否则提供的该业绩不予认可;(5)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业技术学校 配套工程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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