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轨道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新晃县贡溪矿区鲍溪重晶石矿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项目后续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湖南轨道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新晃县贡溪矿区鲍溪重晶石矿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项目后续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湖南轨道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新晃县贡溪矿区鲍溪重晶石矿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项目后续法律咨询服务进行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新晃县贡溪矿区鲍溪重晶石矿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项目后续法律咨询服务。
2.项目概况
湖南省新晃县贡溪矿区鲍溪重晶石矿项目位于新晃县贡溪镇,现有矿权人已办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重晶石,资源储量3202万吨,矿石平均品位约63%。现有矿权人新晃山梓矿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约1.4亿元,其中长期待摊费用约1.1亿元。
3.采购范围
现拟计划收购新晃贡溪矿区鲍溪重晶石矿项目,对该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及项目后续法律咨询服务。
4.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其中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期限为20天。
5.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入围2021年度湖南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
4.供应商团队中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不少于3人;
5.供应商近3年(2020年9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或委托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非金属矿或金属矿项目及对应矿山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经验(附有效合同证明);
6.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资格证书,执业时间在5年以上(提供上述项目人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格证书)。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即利益相关企业);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被依法暂停投标、取消采购活动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等;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电话联系,提供供应商单位邮箱后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11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编制2份(一正一副)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300号湖南轨道矿业发展有限公司2栋210室交采购人签收,递送响应文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后提交,封套上清楚标记“响应文件”字样,包装时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时注明供应商单位和联系人方式。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承担其自行现场踏勘、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参与此次采购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技术、价格等信息保密,违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次采购将选定合理价格区间内报价最低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轨道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300号湖南轨道矿业发展有限公司2栋210室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86*****594
电子邮箱:longlxp@126.com
监督部门:湖南轨道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监督电话:157*****737
标签: 贡溪矿区鲍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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