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项目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民法改【2023】31号、民政【2023】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内资金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采购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询比采购内容:(1)粗格栅间、细格栅间、鼓风机房、现状氧化沟、设备及配套设施改造;(2)改造深度处理间:增设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消毒池及配套设施改造;(3)增设配水井、一体式氧化沟各一座;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污泥脱水机房及配套设施等。本次询比采购内容为以上施工的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等工作。
2.2 建设地点:民和县川口镇;
2.3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
2.5 最高限价为:按照施工最终结算价的1.5%计取。
(说明本次询比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询比范围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垣新区城建大楼二楼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需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
4.3 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4.4 询比采购文件购买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972-*******/158*****850;电子邮箱:qhxy*******@163.com;
4.5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询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垣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询比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151*****178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兴垣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2-*******
2023年11月16日
标签: 提质增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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