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委员会编制《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发展规划》招标公告

商务委员会编制《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发展规划》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2.采购项目名称:《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发展规划》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12年市政府出台了《天津市商业布局规划2011-2020)》,确定了四级商业中心体系,规划明确“海河国际商业中心”是天津商业发展主中心,是城市的核心商圈,直接体现着天津商业现代化水平,对于整个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此次编制《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商圈发展规划》也是深化落实《天津市商业布局规划(2011-2020年)》的重要举措。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规划编制经费预算为110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简称天津规划院(拟申请设计单位)为天津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掌握规划编制所需的内部数据资料,这些数据资料对于编制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发展规划具有唯一性,有利于提高规划方面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同时,节省了现状调查所需要的时间和经费投入。数据单一性如下:

1.用地方面

此次规划是在现有用地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现状用地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规划编制方案的可实施性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海河国际商业中心范围涵盖了市内六个行政区中最重要的商业用地,涉及行政区较多,需要对其现状用地进行统一梳理。

天津规划院是唯一一家掌握海河国际商业中心用地现状和最新控规用地规划的设计单位。其掌握的用地现状情况已经从地块尺度、分类属性、路网对接、图纸规范等各方面进行了统一;其掌握的控规用地规划图反映了政府和市场对于该地区用地的最新动向。这些数据资料既省去了协调六个区重新绘制用地现状图的时间、精力和经费,也有利于在规划中体现最新的用地需求变化情况,确保规划实施。

2.商业网点方面

天津规划院是唯一一家掌握我市所有规模以上商业网点空间数据的设计单位,并建立了空间信息系统,其建立的规模以上商业网点空间地理信息系统覆盖我市16个区县、涵盖购物中心、百货、超市、餐饮、商品交易市场等6种商业业态的677个规模以上商业网点,此外掌握中心城区3.5万个底商的空间分布信息,以及基于互联网获取的5.5万家餐饮网点的地理空间信息和消费者评级信息等。

此外,掌握中心城区6700个居住小区和甲乙级写字楼的空间分布,可以用于分析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周边的居住者和就业者的空间分布特征,对商业业态布局和空间、交通布局具有重要作用。

3.交通方面

拥有天津中心城区交通发展方面最完备的数据资料和最前沿的研究成果,能为改善海河国际商业中心交通布局和组织方面提供最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近年与海河国际商业中心相关的积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正在编制《老城厢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示范区一期道路详细规划设计》、《和平区停车场规划》等相关项目,能够与海河国际商业中心项目良好互动,并为其发展提供近期可实施的交通支撑条件。

二是一直在持续跟进市中心及周边地区的交通发展状况及交通拥堵改善措施,熟悉规划区的交通经济区位差异、交通疏解条件、配套政策措施,能够为本项目的商业网点选址、业态定位、开发规模等方面提供交通方面的技术支撑。

三是编制了全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持续开展天津市综合交通调查和年度交通小样本调查,并研发维护天津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模型及数据库,汇集和发布城市交通信息,发布城市交通发展年度报告,能够从全市交通大系统的角度提出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内外部交通优化的技术方案。

4.相关规划方面

主持或参与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中心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的地铁线网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天津市服务业“十三五”空间布局规划、天津市商业布局规划等一系列相关规划。最权威的掌握我市城市空间发展的最新动向。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


海河国际商业主中心涉及天津市中心城区核心区域,是天津对外展现城市形象的窗口门户,其规划编制具备重要意义。从规划编制主要内容看,其规划涉及面广,需要大量数据信息,特别是部分数据信息涉及到安全保密等方面要求,因此对于设计单位的要求较为严格,要求能够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把握城市和产业发展趋势,剖析商圈发展主要问题,针对性和策略性的提出发展方向与具体措施。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过天津市多项重大规划编制,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规划技术水平,特别是其在基础资料的储备、数据安全保密、编制技术方法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因此,综合考虑到采购人要求,推荐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本次规划的单一来源供应方。

专业人员姓名:江曼琦 工作单位:南开大学 职称:教授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2


海河国际商业中心作为天津中心城区最重要的商业中心区域,范围涵盖了市内六个行政区,其发展规划编制的全面性、复杂性较高,因此需要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而精确的基础资料支撑、明晰的现状梳理和趋势把握分析、前瞻性的发展定位与规划策略制定。而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基础资料储备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在数据分析能力、规划技术水准等方面都具有强劲的竞争力。鉴于采购人在时间、资金、品质等方面的需求,推荐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唯一供应商。

专业人员姓名:李津莉 工作单位:天津大学

职称:正高级规划师、副教授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3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天津市最具有城乡规划编制技术与资源条件的单位,具备所采购产品(规划编制)所需的大量基础数据资料,这些数据资料对于编制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发展规划具有唯一性,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规划方面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另一方面节省了现状调查所需要的时间和经费投入。

天津规划院具备以下四项优势条件与工作基础:1、海河国际商业中心范围涵盖了市内六个行政区中最重要的商业用地,涉及行政区较多,需要对其现状用地进行统一梳理。天津规划院是唯一一家掌握海河国际商业中心用地现状和最新控规用地规划的设计单位。2、天津规划院是唯一一家掌握我市所有规模以上商业网点空间数据,并建立空间信息系统的设计单位。同时还掌握全市写字楼的空间分布信息。3、天津规划院拥有天津中心城区交通发展方面最完备的数据资料和最前沿的研究成果,能为改善海河国际商业中心交通布局和组织方面提供最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4、天津规划院主持或参与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中心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的地铁线网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天津市服务业“十三五”空间布局规划、天津市商业布局规划等一系列相关规划。最权威的掌握我市城市空间发展的最新动向。

综上所述,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有充分的技术条件与资源优势完成该采购项目技术工作,同意推荐。

专业人员姓名:陈天 工作单位:天津大学 职称:教授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4


在全国拥有规划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中,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其编制的相关规划多次获得全国优秀城乡规划大奖,因而具有较好的知名度。作为《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天津中心城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的地铁线网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天津市服务业“十三五”空间布局规划》、《天津市商业布局规划》等天津市重要规划文件的编制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全面掌握天津市城市空间发展的最新动向,具备编制《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商圈发展规划》的独特优势条件:

1.天津市规划院掌握海河国际商业中心用地现状和最新控规用地规划相关文件及其全面真实的规划基础资料,能够较为便捷地梳理现状和已有规划,较大程度的节省了规划编制的时间和经费;2.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天津市商业布局规划》,掌握着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商业网点的空间数据并建立了空间地理信息系统,能够为规划提供准确的数据指标;3.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全面掌握天津市交通体系现状以及未来规划情况。

综上所述,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能够为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商圈的商业网点选址、业态定位、开发规模,以及对地区内外部交通条件的改善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撑,并且在编制资质、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唯一性,同意其作为单一来源供应方。

专业人员姓名:林耕 工作单位:天津城建大学 职称:教授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5


采购项目《海河国际商业中心发展规划》的编制涉及空间范围广、企业众多,专业性强,且需要以详细的用地现状和控规资料为基础,同时涉及到商业网点、居住小区、写字楼的空间分布以及交通出行分布等关键数据资料,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唯一拥有上述权威资料的单位。同时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期从事天津市城市总规、控规以及产业规划、空间规划等专业规划研究工作,专业性强,能够更好地协调本规划与相关规划关系,建议作为单一来源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刘维林 工作单位:南开大学 职称:副教授

六、公示的期限

自 2016 年 1 月 27 日起至 2016 年 2 月 2 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张旭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综合部 ********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2016年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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