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车辆招标公告

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车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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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一一车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一一车辆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7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一一车辆购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一一车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一一车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
标,投标人如为制造商:
3.1.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的状态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
的实施: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l.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车辆产品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准入许可备案拟投入车
辆产品须在国家环境保护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且具
有3C强制性认证证书和产品检测报告:
3.2本次招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其车辆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代理商还须
具有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日的唯一授权书和代理商营业执照且满足本公告3.1.3条的相关
要求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5其他要求: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日上
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07室(详
细地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1101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05室
七 其他
1.招标条件
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整体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
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审)(2021)300号 京房山发改(审)(2021)53号
京发改(审)(2021)5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
管理委员会,建设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出资
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相关车辆(设备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
管理委员会,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一一车辆
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合同估算价:870(万元)
2.3招标范围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一一车辆等相关生产 运输 安装 调试
验收 北京牌照办理 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2.4工期:55日历天(2023年12月20日-2024年02月12日)
2.5交货地点:房山区长阳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内
序号车辆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勾臂式垃圾转运车12柴油勾臂式垃圾转运车(不含转运箱),总质量 31吨:国I排放
标准,满足北京牌照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吸污车1柴油吸污车,总质量 6吨:国 排放标准,罐体有效容积 3.5m 满足北京
牌照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如为制造商:
3.1.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的状态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
的实施:其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l.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ccg即.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
11002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车辆产品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准入许可备案拟投入车
辆产品须在国家环境保护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总公开平台进行信总公开且具
有3C强制性认证证书和产品检测报告:
3.2本次招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其车辆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代理商还须
具有车辆削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代理商营业执照且满足本公告3.1.3条的相关
要求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5其他要求: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07室(详细地址)
车辆制造商投标,经办人须持单位营业执彩色扫描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原件及彩色
扫描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代理商投标,经办人须提供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 车辆制
造商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代理商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原件及彩色
扫描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05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8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人:李颖
联系人:何术朋 李小川
电话:010-81387930
电话:010-89368847
传真:/

真:010-89368096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联系人:李颖
电话:81387930
电子邮件:bjwysh 163.con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人:何术朋 李小川
电话:89368847
电子邮件:bj wysh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货人 项目负责人):山休叫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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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活垃圾转运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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