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10kV单回供电线路工程二次总承包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远程评审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10kV单回供电线路工程二次总承包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远程评审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10kV单回供电线路工程(二次)总承包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远程评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10kV单回供电线路工程(二次)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23]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10kv单回供电线路工程(二次) 2.建设地点: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立水泥杆 (φ190X15m )5 基及杆上配套设备,绝缘铝绞线(JKLYJ-240/10kV ) 879 米。铺设电力电缆(YJLV22-8.7/15kV-3×300)1442 米,顶管电缆保护管 (MPP-200)151 米,电缆沟铺砂盖板 1140 米,高压电缆分支箱一进三出(带开关) 1 台,高压电缆分支箱一进一出(不带开关)3 台;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施工工期100天);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限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6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工程竣工后审计审定总金额的100%。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1)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并达到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2)全部工程的施工;(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4)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冒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依据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纸预算审计后的建安费用不得超出本项目的投资概算84.02万元,总投资不得超出概算投资88.6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电力线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以施工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以设计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为小微企业。 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由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单位组成联合体; (4)由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电力线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以施工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以设计人身份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 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 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约而被驱逐或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 5.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7.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8.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情形; 9.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特别说明:上述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2. 设计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1、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 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 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标(具体由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5、严禁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315-*******,地址:迁安市。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名称一致; ②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电力线路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人可兼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投标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体形式申请,但联合体牵头人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后的原件扫描件),但签订合同时应由联合体各方与甲方共同签订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0 08:30至2023-11-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3日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上传投标文件时间,以避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开标地点: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卓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迁安市钢城大路南侧(中领大厦办公楼) 地址: 迁安市金融街购物广场B座8层80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花立江

联系人: 马辉
电话:

0315-*******

电话: 031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bzz*******@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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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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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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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线路 开发区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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