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特色农(林)产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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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疆特色农(林)产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103-FW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新疆特色农(林)产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监理 已由长江路经发字【20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吉林·新疆特色农林产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招标人为吉林·新疆特色农林产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新疆特色农(林)产品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独立标段。一期工程建筑面积44626.1平方米,主要建设3#、4#、5#、6#、仓储库;

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江路开发区兰家镇郭家村,四至范围:东起丙九路、西至北凯旋路、南起丙二十路、北至富盈路;

2.3监理服务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2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7月30日;

2.4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3年-2015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团队人员要求:土建3人,水暖、电气各2人,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监理企业需到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备案登记方可参与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月 27日至 2016年 2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投标报名窗口报名,报名完成后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持以下证件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6)外省监理企业有关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吉林·新疆特色农林产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永克

电话: 187*****64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联系人: 于伶俐、蔺瑛琦

电话: ****-********

标签: 仓储 物流配送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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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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