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须水河西支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及排水明沟监理竞争磋商公告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须水河西支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及排水明沟监理竞争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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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须水河西支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及排水明沟)监理
竞争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JZB2023-1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 招标条件
本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须水河西支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及排水明沟)监理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3.563036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高
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须水河西支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及排水明沟)监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须水河西支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及排水明沟)监理)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磋商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七 其他
1.竞争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须水河西支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及排水明沟)已由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郑开管文 2023 7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郑州高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郑州高新城市
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监理
的竞争磋商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须水河西支上游生态治理工程(湿地及排水明沟)监

2.2 建设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内容包括须水河西支上游湿地公园和须水河西支上游排水明沟两
部分。具体为:(一)须水河西支上游湿地公园工程。公园为新建工程,西起梅林路,东至
金柏路,北起河阳路 南至工业用地边界,东西长度约 435m,南北宽度约 290m,面积约 12.42
万 m 。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 绿化种植 给排水 景观照明 景观建筑等。(二)须水河
西支上游排水明沟工程。明沟起点为高新区区界(绕城高速东侧),终点为须水河西支上游湿
地公园,全长 2.3Km(不含下穿科学大道箱涵及衔接段)。
2.4 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
止 工程实际监理期限按照工程实际工期确定
2.6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2.8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上述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即可,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
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
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
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
3.5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
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近
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 其他要求:
3.7.1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磋商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 - 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查询企业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个
人信用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 查询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总监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服务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
询企业 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其竞争磋商资格)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
磋商活动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
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磋商活动 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
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 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 本次竞争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购买竞争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4.2 竞争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现金(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或对公转账,如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账户
如下:
户名: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7616 0155 10000 1433
(供应商转账时,请注明单位名字及项目名称,可简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体
6.1 本次竞争磋商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 网站上同时发布。
6.2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高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裴先生
电 话:0371-61330127
传 真:无
邮 箱:gxjsjtfwb 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
联系人:秦女士 袁女士
电 话:0371-65631666 0371-65632666
邮 箱:zzgxcsjs506 163.com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 系 人:裴振凯
电 话:0371-61330127
电子邮件:gxjsjtfwb 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
联 系 人: 秦女士 袁女士
电 话: 0371-65631666
电子邮件: zzgxcsjs506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治理 高新技术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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