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长治市郊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长治市竞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郊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长治市郊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JCZB02-ZC********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郊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报价人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第一包: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48800元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周期 |
办公区保安服务项目 | 个 | 10 | 签订合同后两年 |
办公区保洁服务项目 | 个 | 5 | 签订合同后两年 |
2、采购范围包括: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项目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7)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国家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资质(含保安、保洁)
(9)经审计的具备法律效力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最近一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
(10)投标商认为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它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9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威远门北路34号西北商城十楼。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2月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长治市威远门北路34号西北商城十楼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郊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韩宏
电话:135*****555
采购代理公司:长治市竞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046000
联系人:齐媛媛
电话:****-*******
2016年1月27日
长治市竞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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