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及合同编号:XJGF2023GCGL-FW2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项目业主为广西象州航桂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地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北面、西面及南面区域丘陵地带,北纬23.9957°,东经109.74°附近,象州县象州镇普和村、平垌村、六蒙村及运江镇三里村周边区域,拟新建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50MWp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光伏支架、支架基础、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集控楼、220kV光伏升压站、外送线路、220kV蓬莱站扩建间隔、监控系统、安保系统、给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设备基础、保护、电网通信、计量、远动、调度自动化系统等建设内容。
本项目将若干单晶硅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光伏组件阵列铺设于光伏固定支架上,光伏组件阵列直流电能接入组串并网逆变器后逆变为三相交流电能,低压交流电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架空线路接入新建的220kV光伏升压站,升压至220kV通过约17.公里的外送线路输送电能至220kV蓬莱站并入电网。
2.2 项目地点: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
2.3招标范围:负责从本工程开始实施起〔含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含设备制造期和安装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监理服务〕,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及竣工阶段的竣工鉴定、竣工验收相关监理工作,即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通过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有效控制,对合同、工程信息的有效管理,以及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等。
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范围:督促承包人回访;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工程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4监理服务期:
2.4.1预计监理服务期为42个月(1270天).
2.4.2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含设备制造期和安装期、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监理服务期540天(自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之日算起)。
2.4.3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7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公司均有盈利,以经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为准。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2项电化学储能发电项目或风电发电项目或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的业绩。
3.4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有电力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安全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含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报名时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于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发售询价文件,投标人持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转账记录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28室李女士处开具付款收据。
4.3投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需要以个人名义存入以下账户(报名人居民身份证与银行转账的个人账户名应为同一人,且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不收取现金,否则将被视为报名不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不开具发票):
开户名: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
4.4招标文件领取
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05室苏女士处经核实后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取得招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银行电子回单扫描件、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所报名的项目名称、收件人邮箱及个人联系方式在工作时间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苏女士,联系电话:0771-*******),经审核合格后,即可在1天内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2115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区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信息网站(https://lhxn.bbwport.com)上发布。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21楼
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71-*******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审计部
电 话:0771-*******
招标人:广西北部湾陆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
标签: 石龙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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