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鱼坎大桥施工监控招标公告
跳鱼坎大桥施工监控招标公告
鹤峰县跳鱼坎大桥施工监控询价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483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跳鱼坎大桥施工监控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6―029号
二、项目名称:跳鱼坎大桥施工监控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G351鹤峰县瓦窑坪至跳鱼坎改建工程起于鹤峰县城区东北侧的瓦窑坪,跨越溇水河、经唐家铺、张家坪、云南庄大桥、溇水河。本项目共有大桥两座,中桥一座。其中跳鱼坎大桥起于K10+463,止于K11+039.154,桥梁总长为396.154米,要求桥面宽度1.5m(人行道)+净9m+1.5m(人行道);主桥采用(80+150+80)m预应力砼连续刚构箱梁,主桥墩身采用双肢等截面矩形实心墩,引桥采用3×25m后张预应力砼T梁,引桥下部构造桥墩采用圆形双柱式桥墩、桩基础等。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
2、招标范围:跳鱼坎大桥施工过程的模拟计算、现场测量、参数识别、标高调整及按相关检测监控服务。
3、工期:至交工验收结束止。
5、付款方式:按合同付款。
6、项目预算:29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桥梁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近五年来监控过一座及以上跨径大于100米连续梁(刚构)大桥的监控业绩;在其它监控合同中没有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的任何原因使监控合同中途解除;
(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承担G351鹤峰县瓦窑坪至跳鱼坎改建工程跳鱼坎大桥的监控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桥梁检测资质原件;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
4.近五年来监控过一座及以上跨径大于100米连续梁(刚构)大桥的监控业绩证明;
5. 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16年2月1日下午17:30前。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2016年2月2日下午3:00至3: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一份,要求见报价表。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
交通运输局 郑先生 ****-*******
附件:鹤峰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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