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科学技术局门面1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宜都市科学技术局门面1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宜都市科学技术局位于陆城江家大堰39号门面租赁合同到期,现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租门面基本情况:门面位于宜都市江家大堰39号,现有14号(29.92㎡)、15号(14.96㎡)、16号(14.96㎡)、17号(14.96㎡)4间门面共计74.8㎡拟出租,租赁权1年,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算。
二、 招租方式:底价竞租,出高价者中标。
三、竞租报价方式:采取一次性现场口头报价方式进行,以出租门面整体为竞价单位,每次竞价以50元加价幅度计数。竞租人以口头方式进行报价,一经报价便不可撤销,竞价低于租金底价无效,报价以元为精确单位。

  1、宜都市陆城江家大堰39号14号门面1年租赁权,建筑面积29.92平方米,一年租金底价4400元;

  2、宜都市陆城江家大堰39号15号门面1年租赁权,建筑面积14.96平方米,一年租金底价2200元;

  3、宜都市陆城江家大堰39号16号门面1年租赁权,建筑面积14.96平方米,一年租金底价2200元;

  4、宜都市陆城江家大堰39号17号门面1年租赁权,建筑面积14.96平方米,一年租金底价2200元。

  四、招租流程:

  1、招租公告通过张贴和宜都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公布。

  2、采取限时报名的方式,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7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登记地点:宜都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人:邱长宏,电话:187*****886

  4、报名截止后,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方,即进行现场竞价,竞价最高者为成交人;若出现最高价相同的情况,则以摇号方式决定;若只有一个则以租金参考底价成交;若无人参加竞租,则流标;若竞价最高者放弃承租权,须承担违约责任,该招租标的重新招标。

  5、竞租时间、地点定为:宜都市科学技术局三楼会议室。

  6、参加人员限带一人,应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提前半小时入场办理签到登记及相关手续,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7、成交方须于竞租当场签订成交书,成交结果经公示3天后,如无异议,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五、竞租条件:

  1、竞租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有效续存状态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资信。

  2、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填写《宜都市科学技术局门面房屋招租报名登记表》,经营用途一经登记不得擅自更改。

  3、报名者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意向竞租方为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企业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竞租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发现意向竞租方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报名和承租资格。

  5、意向竞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招租房屋进行实地查看,成交后不得以没有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为由不履约。

  六、承租义务条款:

  竞租成交后,竞租方即转为承租方,其必须遵守:

  1、租金缴纳方法:合同期限一年,租金一年一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缴清。

  2、承租方在房屋实际使用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报名时登记的意向经营项目;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上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竞租成交后,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承租方应在房屋交接时查验房屋质量,有问题可向出租方反映,待房屋交接。如在承租期内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承租方)终止,承租方进行装修的不可移动部分,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装修或添附物残值。

  4、水、电,卫生管理费等所有经营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5、其他具体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七、其他

  本次招租活动,由宜都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邱长宏187*****886。所有解释澄清一律以书面答复为准。

   宜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1日

标签: 门面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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