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天贺社区活动室物业直接采购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天贺社区活动室物业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Z202*****758
项目名称: 天贺社区活动室物业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8200
需求详情:

一、综合管理服务(管理处设置、管理人员要求、服务时间、日常管理与服务)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楼内公共区域:门厅、地面、墙面、卫生间、灯具、垃圾收集等等,楼外公共区域:道路、绿地、垃圾箱、果皮箱等)。 三、室内清洁卫生服务,负责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包括公共走廊、大厅、会议室、卫生间、楼梯、扶手等公共部位及设施的清洁服务和门窗保洁。 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负责公共区域的门岗执勤,根据需要开展巡逻服务、物品进出登记管理;协助甲方或公安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处理。 五、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室内公共部位门、窗、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部位的小修及保养服务。 六、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室内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等的巡查、管护。 七、垃圾清运管理,负责室内垃圾收集、清理和清运。 八、 车辆停放秩序管理,负责项目室外车辆停放管理、门前车辆停放疏导,协助维护门前交通秩序。 九、其它委托事项: 水电、暖费、公共物业费代收代缴服务。

服务周期: 3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大庆市龙凤区黎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7*****835
联系座机: 0459-*******
四、参与项目

标签: 社区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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