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急救分中心武清区急救分中心救护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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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急救分中心 武清区急救分中心救护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3-34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急救分中心


项目概况
武清区急救分中心救护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3-344
项目名称:武清区急救分中心救护车定点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0万元
最高限价:33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30 330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服务期为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01月01日起三年(36个月),合同逐年签订,合同期满前采购人根据上年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3]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2年度或最新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及以上的维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或行政主管部门机动车维修备案信息公示截图(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维修等相关业务,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营业范围和服务能力; 3、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亲自签署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证件须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并按顺序胶装手持件一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到 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方式:(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磋商文件)(1)请贵单位将“公告供应商资格特定要求”中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加盖公章、法人章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wqqczjzfcgzx@tj.gov.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简写即可)请贵单位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正确及畅通并注意及时查收邮箱内邮件;(2)邮件主题为:***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未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无效;(3)获取招标日期以邮件收到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急救分中心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联系方式:02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琳
电 话:022-********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标签: 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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