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第3次

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第3次

项目需求详情

医保基金监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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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一)检查对象
黑河市26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黑河市爱辉区5家、北安市8家、嫩江市6家、孙吴县2家、五大连池市3家、逊克县2家。
(二)检查工作量
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数据每月抽检1次(每年共计12次),半年进场核查1次(每年共计2次)。
(三)检查重点
1.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内容: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虚假住院、冒名住院;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虚记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药品、耗材等;虚记费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自定项目收费 等;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药品、耗材的使用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 参保人检查内容:虚假住院;挂床住院;通过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药换药(物)、转卖药品、超范围或超数量购药囤积药品;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异常就诊;医疗保障待遇的享受情况。
3. 医保医师检查内容:非适应症用药、无诊断用药、用药与性别不符、诊断与诊疗项目适应症不符、医药材料的使用与诊疗项目不匹配、出院带药量、用药超药品限制条件、检查项目及数量超过阈值、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等行为情况;处方量情况;医嘱开具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耗材数量和使用情况;其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情况。
4. DRG监管,高套病组、低标住院、质量降低、分解住院、转移费用、蓄意出组。
5.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医疗机构本单位职工上班期间住院、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内部检查情况、违反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中条款的行为。
6. 数据筛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针对本次检查的重点,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数据进行专项筛查。
7. 现场检查。中标机构根据数据筛查的重点疑点问题,在市医疗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病历调取、信息核实等现场核验工作,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固定提取证据。
8. 出具检查报告。中标机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核定被检单位违规金额,完成相关检查报告撰写工作,给出处理建议,形成专项报告呈报至市医疗保障局作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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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1. 中标机构出具检查报告前,应出具报告(初稿)征求被检查医疗机构意见,被检查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意见后,中标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查报告应全面、真实、客观和公正。
2. 中标机构不得保留本次项目获得的数据,项目结束后,应按保密规定销毁相关资料,检查报告不得用于未经我局许可的事宜。
3. 中标机构不得将工作中获取、知悉的被检查对象资料或者相关信息用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篡改、毁损、非法向他人提供被检单位信息和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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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承诺
(一)服务响应
投标人需具备及时响应能力,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安排的日期时间协助完成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
(二)保密责任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从招标活动中获得的招标人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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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按本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施。
2.合同的实质性条款: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
4.验收方法及标准: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无。
展开

项目名称: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第3次)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按供应商报价的先后顺序确定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232号黑河市医疗保障局608室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11-17 18:30:22

报名结束时间:2023-11-22 00:00:00

发布时间:2023-11-17 15:30:22

采购编号:HLJGCYC160*****202********

采购单位:黑河市医疗保障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标签: 监管 医保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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