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南方硅灰石厂房及厂区内配套生产、生活、办公及配套设施相关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余市南方硅灰石厂房及厂区内配套生产、生活、办公及配套设施相关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南方硅灰石厂房及厂区内配套生产、生活、办公及配套设施相关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地点:新余市茂江村。
2.工程范围及内容:涉及场地平整,挖填土石方,独立基础,框架结构,砌筑泡沫砖维护结构、给排水、防水等工程,并配备2条生产线。
3.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上述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全部工作内容。
5.计划工期要求:975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87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 10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资格条件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申请人主要负责人要求:
3.3.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的8大员(施工员、安全员(含C证)、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职工,如证书不能体现,则需提供佐证材料进行佐证。)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两家;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仅限一家。
3.7根据2019年7月26日赣建招【2019】10号文《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参与投标。现场进行二维码扫码验证。
四、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5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盖章)。
4.3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并现场签到,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须知
5.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采购和招标网上发布。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有关本次项目的澄清或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采购和招标网上发布。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6.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材料:①营业执照扫描件(联合体双方提供)、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③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双方提供)。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道56号二字科巷涂家小区15栋1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2000元。
报名联系人:彭女士 183*****801。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江西成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采购和招标网(https:///)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余市南方硅灰石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 系 电 话:138*****2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成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56号二字科巷涂家小区15栋1楼
联系人:明先生
联系电话:15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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