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共振高压注射器采购项目院内谈判公告二次
磁共振高压注射器采购项目院内谈判公告二次
本项目首次谈判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相关规定现拟进行二次院内谈判,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数量 | 总最高限价 (万元) |
1 | 磁共振高压注射器 | 1.国产产品。 ★2.磁场兼容性:支持≥3T磁场,在3.0T磁共振环境中,机器不应因磁场引力产生位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3.在不同位置的信噪比对比其在磁共振环境边缘未上电时的信噪比,变化应小于15%,以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中的认证项作为评价依据。 ★4.双无磁超声电机,保证清晰磁共振成像,提供证明材料。 5. 自动吸药:可在注射头设置自动吸药剂量,两侧同时进行自动吸药,自动吸药时无需和设备接触。 6. 注射机头剩余容量显示:可在注射头显示造影剂和生理盐水剩余容量。 7. 不同颜色显示造影剂和盐水简便的人性化设置,方便操作。 8. 注射机头控制:可通过注射头按键控制自动注射的启动和停止。 9. 注射流速范围:0.1-10ml/s。 10. A侧注射最大剂量:≥60ml,B侧注射最大剂量:≥115ml。 ★11.针筒安装推杆自动推进。 11. 针筒拆卸推杆自动回缩。 12. 具备空气检测提醒按键,按下空气检测功能按键前,不能开始注射。 13. 实时图形显示压力曲线,提供实操截图。 ★14.压力限制精度≤10psi,保证注射精准度,以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中的认证项作为评价依据。 14. 单个方案注射时相≥6个,可以任意选择造影剂、盐水、暂停或延时。 15. 扫描、注射延时范围1-300s,延时时相范围1-900s,预设方案≥100个,历史记录≥500个。 16. 集成式KVO(静脉开放)功能,KVO可自动开关。 17. KVO每次注射剂量0.25ml,且偏差满足:±0.05mL。 ★18.通信方式:采用有线光纤传输,保证信号稳定,安全不受干扰,提供证明材料。 18. 交流直接供电,无需电池,可持续工作。 19.针筒开放,无需定制针筒。 | 2 | 45 |
★注:允许响应人对各标段进行分项响应;
二、响应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鲜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7.原则上不接受二级以下代理资质响应;
8.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医院官网首页右下角“下载专区”下载《院内谈判采购项目报名表》填写完整,盖章扫描成PDF文件,PDF、邮件均以“设备名称+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 litianmei@ydyy.cn邮箱。
四、谈判要求
(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二)谈判当日所需资料
1. 医院官网首页右下角“下载专区”下载《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采购项目院内谈判附表》,将第3个表格“报价表”填写完整并打印盖章。
2. 供应商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鲜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加盖鲜章;
5. 若为进口产品,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加盖鲜章;
6.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7.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不作要求;
8. 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9. 产品制造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10. 产品为“节能、环保标志产品”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11. 供应商或产品制造企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12. 提供同型号产品在三甲医院成交证明,以中标通知、合同、发票等复印件为准,并加盖公司鲜章;
13. 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鲜章;
★注:非医疗设备不用提供医疗设备要求的各类证件。
资料全套打印、装订成册;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带至谈判现场。
五、谈判规则
1. 谈判方式:院内谈判。在供应商资质现场审查合格的前提下,综合产品质量、性能、价格、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中标商,综合评价相等的按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2. 采购小组成员:评标专家、纪监审处、财务部、资产管理部;
3. 首次院内谈判公示期满实质性响应满3家方可开始谈判,不足3家的按流标处理;二次公示的项目实质性响应有1家即可开始谈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资产管理部 李老师
联系方式:0871-********-2327
七、监督
本次谈判由监审处全程监督,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纪监审处电话:0871-********-2229
资产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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