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及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和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及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和环境保护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

(1)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1]5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G4218雅安至叶城国家高速公路四川省康定至新都桥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432号)批准。

(2)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项目已由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甘孜州发改基础[2021]5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以《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2】311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四川康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康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康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咨询和环境保护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

康新高速路线起于康定榆林,顺接在建的康定过境高速公路,起点桩号K17+898,在毛家沟设服务区综合体,经折多塘设二台子互通连接G318,设折多山隧道越岭(与G318线共建),出隧道后设塘泥坝互通连接G318线,在水桥位置下穿铁路桥梁后并行铁路往西,而后在麦巴附近在铁路桥梁下穿,然后路线往西南布线,设瓦泽设服务区、互通。后设隧道绕避新都桥规划区,在东俄洛村与规划的新都桥至理塘高速公路对接,并与规划的新都桥至炉霍高速公路通过枢纽互通连接。路线全长78.519公里。

(2)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路线起于雅加埂东侧干沟附近,后顺接 S434 康定至雅加埂段,止于雅加情海附近,后顺接 S434 雅加埂至磨西段,路线全长 11.40 公里,其中雅加埂隧道长 9.51 公里(隧道平导长度 9.57 公里),康定端引道长度 1.42 公里,泸定端引道长度 0.47 公里。

项目区生态环境敏感,位于川西高原山地与东部盆地西缘山地接触带的大雪山中段,涉及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三级保护区,康定市任家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以及折多河、立曲河等重要水系。项目涉及声环境敏感目标16处,有的敏感目标距公路边界仅10米。康定隧道出口、贡不卡隧道进口均位于康定市任家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隧道施工废水处理难度大、环保风险高。此外,项目穿越高寒、高海拔山区,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土石方工程量巨大,弃渣约五百万方。总体而言,项目沿线生态敏感区较多,耕地、草原分布广泛,水系发达且居民较多,巨量弃渣等环水保风险较大,需要专业的环境保护服务团队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本项目环水保工作的成功将助推项目品质、形象的整体提升。

2.2 技术标准

(1)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全线按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25.5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桥梁与路基同宽;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一级、二级公路标准,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隧道设计速度采用60km/h,连接线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度10m,隧道采用单洞双向2车道,主洞建筑限界:净宽×净高=10m×5m,平导建筑限界:净宽×净高=4.5m×5m,地震烈度为IX度,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路面结构类型采用沥青砼。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G4218线康定至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及S434线雅加埂隧道新建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和环境保护监测服务,共划分为HBFW一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包含两个建设项目全路段工程建设及直接影响区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咨询和环境保护监测2项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其中:

1、环境保护监测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制订环境监测计划,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同时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环境监测也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调整。

(2)监测重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明的环境敏感点的大气、水质、噪声,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出现监测结果超标的情况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委托人,并提供相关整改建议;同时还包括进行全施工阶段的生态监测,以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试营运期)的生态监测(如有)。

(3)负责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合同条款和经审核的环境监测计划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监测,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环境监测数据及有关报告。监测结果将纳入项目业主建设管理系统,监测单位应按照标准化和信息化要求配备相关软硬件设备。

(4)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委托人环境保护对外协调工作;

(5)参与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并及时提交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2、环境保护咨询服务内容:

(1)为本项目提供环水保专项策划服务:依据对本项目的认识,明确总体管理目的,完成各专业目标任务分解及划分;完成各分项专业管理策划及进度策划;完善各项专业构成人员及任职规定策划;各分项专业监理及监测设备、资源配备策划;完成服务工作安全管理策划及质量管理策划;配合项目业主完成本项目的环保评优评奖工作;服务单位应及时关注国内外环水保工作的最新科研成果及技术应用,及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为业主决策提供技术服务,作为本项目环水保工作优化及科研的技术支撑,服务单位应在服务期内免费向业主提供环水保相关科研技术成果服务。

(2)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书面材料及框架图;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环保变更文件及批复文件等资料,梳理形成本项目环境保护管控工作方案;组织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参建单位制定各项环保措施方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并备案,确保环保“三同时”的有效性;接受委托人委托完成建设项目施工期环保审查工作。同时根据工程变更情况,服务工作内容也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调整。

(3)为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给予现场指导:对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优化建议,负责审查落实环保设计情况,协同委托人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试营运期)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指导和规范项目施工监理开展环保监督情况,检查和指导施工参建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情况;每月向委托人报送环境保护专项月报,并协助委托人编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将纳入项目业主建设管理系统,服务单位应按照标准化和信息化要求配备相关软硬件设备。

(4)配合委托人及验收单位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完成试运营期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及备案工作。

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2.4 服务期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相关备案程序之日止。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其中预计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60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24 个月。

2.5 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一级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资质要求:

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3.1.3业绩要求:

近5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下列业绩:

(1)至少承担过1个里程在30Km及以上的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至少承担过1个里程在30Km及以上的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工作;

(注:a.“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环境影响报告由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b.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c.交通运输类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工作指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咨询服务或监理工作,不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等前期咨询工作。下同。)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至少在1个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工作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环境保护监理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依法应当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公路建设”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2020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函中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承诺本单位及本单位人员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在其自身资质允许范围内及联合体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工作。

(2)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②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必须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③联合体各方业绩累计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审查条件中第3.1.3项业绩要求。同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业绩;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环境监测工作业绩;

④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⑤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本公告资格审查条件第3.1.5项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全部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为准。

3.3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投标人的选取还应遵循“标段回避”的原则,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本次服务标段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否则,该投标无效。即:

①如果投标人为本项目对应施工标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②如果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施工标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对应总承包单位详见本公告附表二。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 11 月 18 日 00:00 时至2023年 12 月 11 日 0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方式二:进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后,从“招标中标”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3年 12 月 11 日上午10:00~10: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11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万元整。

7.2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1)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180 号

电 话: 028-********

传 真: 028-********

邮政编码: ******

行政监督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炉城镇东大街228号

电话:083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康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康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榆林路100号附99号三楼)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1*****183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3栋3204号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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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监测 环境保护 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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