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昌江黎族自治县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工作招标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聘昌江黎族自治县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工作招标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选聘昌江黎族自治县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工作招标技术服务单位的

公告

昌自然资告字〔2023〕217号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加快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102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委托具有资质技术服务单位配合我局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项目摸底排查及录入上报工作。

(二)控制价:¥15万元。

二、工作任务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超期未开发土地依法处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1029号)文件要求,以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超期未开发土地处置任务清单为基础,结合无人机航飞技术对作业区范围内地块进行无人机航空摄影取证摸底调查,核对土地权利人、项目名称、土地面积、证载用途、规划用途、土地供应时间、约定动工竣工时间、实际动工竣工时间、开发状态等信息。对于认定超期未动工的地块,逐宗填写闲置时间、闲置原因、责任主体、处置措施、处置进展、包干处置责任人,并填报《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超期未开发土地处置任务清单》。

同时结合现场调查及土地权利人走访收集宗地相关资料,内容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权利人信息、项目名称、地块矢量数据、实际动(竣)工时间、开发状态、是否涉及查封等。对后续新产生的超期未开发土地,按照《通知》规定的工作要求,及时在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系统中动态更新信息。

三、报名要求及需要提交材料

(一)本次公开选聘要求参选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选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单位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

(六)在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事故、违法记录,并提供承诺函;

(七)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地管理、测绘工程或地理信息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及作业证书;

(八)提供项目团队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作业证及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九)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清单和合同证明材料;

(十)提供报价函,格式自拟,单独密封(报价不得超过工程控制价预算,否则视为为无效报价,取消报名资格);

(十一)谢绝联合报名;

(十二)实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拒绝电话、短信、邮件等其他非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材料须以A4装订成册,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

四、评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评选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选地点: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会议室

(三)评选方式:根据各报名单位提供的选聘资料、业绩、取费标准等,进行会议研究、综合比较,择优确定技术编制单位。本选聘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最高评分单位为本次中选的技术编制单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17日(0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室。

(三)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898-********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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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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