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县2023年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孟连县2023年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孟连县2023年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
项目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1〕9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3〕115号)、《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普财社〔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且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各乡(镇)党委、政府为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激发群众建设家园的责任感;农户是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建设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在改造过程中要发挥主动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坚持标准。结合孟连县8度抗震设防烈度和民居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开展建设,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问题。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各乡(镇)要优先保障监测对象及农村六类重点人群基本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改造范围、对象
(一)改造范围。长期居住生活在孟连县内村民小组且为孟连县农村户籍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户除外。
(二)改造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户、农村低保边缘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下简称“农村六类重点对象”)。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再次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导致房屋再次变成危房的农户可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对已享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移民搬迁等政策”的农户,不得叠加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二是农房抗震对象: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其他脱贫户,及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农房抗震改造补助对象和范围是在确保补助对象符合的前提下,唯一住房未达到我县8度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年度地震重点危险的农户。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的支出等;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各乡(镇)根据辖区内排查核实和农户自愿上报的名单,经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的名单,须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住建局备案。
四、目标任务
2023年我县共实施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61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2户、农房抗震改造指标59户。具体为:娜允镇农村危房改造1户、农房抗震6户,勐马镇农房抗震35户,芒信镇农房抗震1户,富岩镇农房抗震2户,公信乡农房抗震11户,景信乡农村危房改造1户、农房抗震4户。
五、补助标准、兑付及管理
(一)补助标准。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资金分级补助的方式进行,县级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后,户均补助标准为:C级加固2.3万元/户、D级加固3.6万元/户、D级拆除重建4万元/户。
(二)兑付方式。按照最高补助款80%的比例提前拨款,基础动工后农户可申请拨付补助资金,乡(镇)通过“一卡通”平台逐级申请补助资金,支持改造农户备工备料和保障正常施工,剩余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
(三)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开展农房抗震项目绩效评价,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力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如出现上述问题,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六、工作机制
(一)对象认定。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其他脱贫户。
(二)房屋安全认定。房屋危险等级认定使用脱贫攻坚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印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即:《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验收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大纲》。由县级住建部门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培训后逐户开展房屋安全认定。对于结构安全情况复杂、难以简易判断的农房,可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检验并提出鉴定意见。
(三)农房抗震认定。由县级住建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按照《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工作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等技术标准开展技术认定。
(四)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改造采用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方式,C级危房原则上以修缮加固为主,D级危房且无修缮加固保留价值的拆除重建。新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鼓励农户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购置村内闲置安全农房、租赁、置换或补贴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无改造能力、自筹资金和劳动能力极弱的低收入群体,各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要通过兜底帮扶措施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经批准拆除重建的住房户可自行组织施工,但须按规定的时限完成重建任务,新房建成后,必须拆除原有危房,否则不予享受补助,拆除重建的乡(镇)、村两级必须严格把关。
2.改造标准。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要遵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 〔2018〕172号)中的改造质量安全要求:房屋修缮加固要在房屋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达到15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新建房屋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居住功能、建筑风貌、室内外环境等设计和施工,达到30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并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3.严格申请审批程序。一是从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导出数据,录入“一卡通”管理平台,做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一致。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程序,每一环节进行公示。二是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村两级公示→上报县住建部门审定备案的程序。在住房户自愿提出申请同时,各乡(镇)、各村(社区)按照《孟连县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项目》(模板)进行纸质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无相关资料或不齐全,不给予住房验收及发放补助。
七、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要求。拆除重建的,必须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原则,符合《土地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农村“一户一宅”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建设审批程序齐备。严格控制新建房屋人均建房面积,禁止出现因建房举债返贫现象。纳入改造对象无宅基地的住房户,按“一户一宅”的规定由改造户自行申请宅基地。
(二)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项目绩效评价,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力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建房保证金”“回扣”“手续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如出现上述问题,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健全完善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农户自建房屋的,由农户、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乡(镇)要组织发动乡村基层干部,接受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培训。乡(镇)负责业务股室站所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次数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县住建局参与巡查监督指导。三是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
(四)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风貌引导,在单体建设、居住功能、外形风貌上,体现孟连县傣族拉祜族佤族主体民族的地域特色、民族文化、绿色生态、外观美丽的良好风貌。并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行厨卫到户,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五)关于竣工验收。一是新建民房必须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图纸设计须符合《云南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导则》和《普洱市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要点(试行)》的相关规定,即施工图纸设计须达到孟连县民房主体抗震设防“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值为0.3g,设计地震分组第三组”的要求,民房改造、建设必须有上下圈梁、构造柱等抗震构造措施。民房改造后基本达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基本功能要求,房屋四周必须做有组织排水等处理。新建房屋不得使用空心砖、石棉瓦等建筑材料。二是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方式,采取县、乡“两级”验收的方式,即工程竣工后,由农户与施工方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安排专人进行工程初级验收,填写“一户一档”相关表格;如果初验不合格的民房,限期勒令施工方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县级验收以抽查验收为主,即按照各乡(镇)建房任务的20%比例进行检查验收。
未按《云南省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指导(试行)》和《普洱市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要点(试行)》进行建设,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民房不予竣工验收。
附件:1.2023年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需求计划表
2.孟连县2023年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一户一档(范本)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