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永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农业主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2023年永新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永农字〔2023〕60号)的要求,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打造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永新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示范作用好和辐射带动周边农户能力强,能推动示范应用农业主推技术等实用技术,以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相对较大,种养水平较高,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办法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写《永新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报农业农村局相关局属单位择优推荐。
2、单位推荐。局属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具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有示范带动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三、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享有权利
1、农技指导员为其进行精准指导服务,参加农业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
2、优先获得新品种、主推技术开展试验、示范;
3、享受适当的物化技术补贴;
4、对农技人员的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履行义务
1、积极参加农技培训,带头学习应用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及新型农机具等。
2、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农技人员做好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提供必要信息服务。
3、为交流观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辐射带动周围农户。
六、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17日。
报名地点:永新县农业农村局宣教股,联系人:颜燕龙,电话:0796-*******,手机:135*****769。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永新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见附件1),带相关证明材料,于指定报名时间内将申报表交县农业农村局宣教股。
联系人:颜燕龙;联系电话:0796-*******。
永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标签: 遴选农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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