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比价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比价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拟就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项目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二)比价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会议室; (三)项目内容: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书籍供应商;(四)项目最高限价:*****.00元。 二、比价单位条件 (一)比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提供产品应是全新正版图书,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比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比价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比价单位提供材料 (一)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是企业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所有比价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比价资料”,在比价前送交我中心; (三)报价表(必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清单。 四、比价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00前,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0591-********。 五、比价原则 中心采购办对响应公司的比价文件进行审查,以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实质响应的公司应不少于3家,否则比价作废。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的比价文件作废。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拥有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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