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看守所、拘留所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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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本项目芒康县看守所、拘留所附属工程比选,比选人芒康县公安局,比选代理机构福建川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CDMK-CLBX-********

1.2 项目名称:芒康县看守所、拘留所附属工程

1.3项目内容:墙体粉刷、地面硬化、高压脉冲电网系统、入所道路建设、电力输送、审讯室软装等附属设施。

1.4标包划分及份额:不划分标包,中选份额100%。

1.5施工范围:比选人指定的全部内容。

1.6工期:6个月。

1.7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3年(2020-2022年)无重大涉诉或仲裁。

2.3提供近3年(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最近期月份的财务报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17日至 2023年 11 月 19(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至昌都市顺康小区1-2-401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八百五十(¥850元 )整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6日15时30分,地点:昌都市卡若区福建商会。 本次比选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参选文件为无效比选应答,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参选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联系方式

比选人:芒康县公安局

比选代理机构 :福建川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3*****121


标签: 看守所 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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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川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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